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普告知公告[2018]0010)

2018年12月2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罗咏:

本机关于2018年 10 月24 日对你非医师行医进行立案调查,现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普人员听告[2018]0024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至本机关监督所(地址:普陀区北石路540弄30号220室 )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容详见 http://www.shpt.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有权进行听证或陈述和申辩。

公告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52829766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