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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新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61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3-17 09:35:13
发文字号:
普卫健〔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经2021年3月1日工作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新梅同志任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普卫健【202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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