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好乐剪理发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申请延长行政处罚期限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31202017000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19
发文字号:
普卫计法监〔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委于2017年2月23日对王冬(字号:上海市普陀区好乐剪理发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进行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延长六个月办案时限,请予批准。
特此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