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上海市)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普陀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意见》(2016-2020年),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探索建立区域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经单位申报遴选、名中医推荐认可、委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发办备案确认,决定建设7个全国(上海市)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继承发扬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和学术特色,以提炼总结和传承发扬全国和上海市名中医专家优秀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为核心,以提高本区中青年中医骨干的学术水平和临床经验、培养一批基层中医临床技术人才为导向,在学习与继承名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基础上,做实、做强中医临床特色优势,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本区中医临床诊疗与学术研究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建设任务
依托全国、上海市名中医专家资源,建设规范的、较好条件的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学习、传承名中医学术思想,整理总结名中医临床经验,提高中医理论及临床辨证水平,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形成以中医辨证思想为内涵的诊疗新技术、专科新特色、疗效新优势,促进中医临床诊疗和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树立科学的中医发展观,通过名中医专家传、帮、带,培养一批能够始终坚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专业素养较高的基层中青年中医专家和临床学科接班人。
(一)传承建设
1、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名中医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资料,建立名中医临床经验资料库。
2、总结提炼名中医临床经验,每个工作室形成2-3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
(二)人才培养
1、培养继承人。采取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培养继承人,较好地掌握名中医的临床经验,提高疗效。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次、撰写1篇跟师笔记、1篇与名中医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名中医对继承人的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
2、举办学习交流活动。围绕名中医临床经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5人。
3、开展巡诊带教活动。建立对口指导联系。定期到依托单位开展诊疗、带教工作。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
4、参加集中理论培训。组织继承人参加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三)制度建设
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跟师带教、巡诊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设周期
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项目验收以后根据考核结果可以继续跟踪建设。
四、团队要求
(一)工作室构成
1、由名中医专家、工作室负责人、及3-4名继承人组成。
2、为扩大名中医专家的学术思想影响力,推动区域各级医院之间中医工作交流与发展,工作室须培养1-2名非本单位编制的院外继承人,其中包括至少1名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继承人。院外继承人经工作室依托单位组织遴选确定。
3、工作室人员要形成较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
(二)名中医专家
1、已获得全国、上海市名中医称号的中医专家。
2、医德高尚,具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上海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传承、带教任务,能够坚持参加临床指导。
(三)工作室负责人
1、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中医相关学科负责人,年龄5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中医理论基础扎实,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坚持中医辨证论治思想,有较高的技术专长。
3、有志于研究和继承导师的学术思想和经验,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
(四)工作室继承人
1、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中医理论基础扎实,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坚持中医辨证论治思想,有一定的技术专长。
3、有志于研究和继承导师的学术思想和经验,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较高悟性和钻研精神。
五、建设经费
区卫生计生委将资助项目建设经费每年10万元/个,每个项目第一年增加启动经费4万元。各项目依托单位以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及时投入、确保到位,专款专用。工作室建设经费重点用于专家学术研究及带教指导活动、培养继承人、购买学习用品、带教经费等。
六、组织管理
区卫生计生委全面负责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与督促指导工作。
各建设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及时落实项目建设匹配经费及各项保障措施。定期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名中医专家开展带教指导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要将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列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期达到建设效果。
七、考核验收
区卫生计生委将定期对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进展进行评估,检查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期满,由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全国(上海市)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
全国(上海市)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编号 | 名中医专家 | 工作室 负责人 | 工作室依托单位 |
1 | MZYPTCCGZS-2018001 | 全国名中医严世芸 | 夏 明 | 普陀区中心医院 |
2 | MZYPTCCGZS-2018002 | 上海市名中医赵国定 | 刘淑清 | 普陀区中心医院 |
3 | MZYPTCCGZS-2018003 | 上海市名中医何立群 | 王云满 | 普陀区中心医院 |
4 | MZYPTCCGZS-2018004 | 上海市名中医范忠泽 | 石晓兰 | 普陀区中心医院 |
5 | MZYPTCCGZS-2018005 | 全国名中医蔡淦 | 章谙鸣 | 普陀区中医医院 |
6 | MZYPTCCGZS-2018006 | 上海市名中医夏翔 | 赵超蓉 | 普陀区中医医院 |
7 | MZYPTCCGZS-2018007 | 上海市名中医陆金根 | 陈 倚 | 普陀区中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