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8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下发的《2018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我委拟定了《2018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关键之年,本区将继续紧紧围绕国家和本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健康中国策略”部署要求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健康普陀2020”建设,强化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规范管理水平,完善服务模式与流程,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效率,切实保障区域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居民生命安全与健康。

一、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积极落实本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要求,逐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与管理、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加大培训和培养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聚焦有效应对新发、输入、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强化“平战结合”机制,不断提高本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区域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整合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和管理创新;努力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逐步落实精神卫生专科床位设置目标与要求。按本市有关要求,完成本区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总结、评估,做好编制第五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二、规范实施健康服务与管理

按照《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等有关规范,积极落实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规范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聚焦“全程服务与管理”,结合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制度和社区签约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等改革举措,深化本区慢性病、结核病、精神卫生等“医防融合”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与服务模式,落实社区筛查、干预、转诊、规范诊疗、服务管理和康复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提高患者诊治/救治质量,提高全程健康服务管理效率与效果。

三、积极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积极落实《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本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推进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巩固完善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与报告。强化疾控、医疗机构等相关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提高及时、规范、有效调查、处置各类疫情和相关事件苗子的能力。继续巩固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保持信息互通。密切关注国内外重点传染病疫情发展,加强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和寨卡病毒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落实《上海市维持消除疟疾状态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继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四、继续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继续维持本区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水平。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通知》。全面推进完成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强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指导与管理,加强医院产科接种室和特需接种门诊管理。继续开展以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和消除麻疹为目标的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规范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

五、进一步加大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防控力度

贯彻实施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行动计划/防治规划。继续推进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策略,扩大本区艾滋病检测服务覆盖面,强化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管理。推进“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落实“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有效措施,深化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管理工作模式和机制,探索高危人群“互联网+”防治模式,提升综合干预实效。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巩固深化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工作内涵。健全和优化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和管理模式,开展本区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的评估和总结。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区内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和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工作。积极探索慢性病毒性肝炎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规范病毒性肝炎患者的社区管理。

六、巩固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成效

巩固本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积极做好示范区复审迎检准备工作。继续完善“医教结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合作,共同落实慢性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落实《上海市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办法》、《上海市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等要求。继续完善本区脑卒中和糖尿病预防和救治/诊治服务体系,加强区脑卒中和糖尿病救治/诊治中心建设,强化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做好脑卒中高危人群社区筛查和随访管理工作,按本市要求将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筛查纳入社区常规工作,逐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机制。进一步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

七、持续提升精神卫生服务与管理水平

积极落实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包括社会心理服务在内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符合本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要求和心理卫生服务需求的精神卫生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提升本区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完善信息管理与交换工作制度,提升患者信息服务、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等环节服务质量,防止发生有社会面影响的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

八、不断深化学校卫生、眼牙病防治、营养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

深化“医教结合”内涵,加强学生常见病、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干预和管理。进一步推进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应用和儿童近视综合干预。探索儿童涂氟防龋等口腔病预防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开展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中期评估,继续开展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和干预。开展基于居民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的人群健康干预。实施职业与放射卫生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监测等监测项目。

九、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并根据本市要求,探索推进“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中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精神卫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眼病防治和口腔公共卫生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按照本市统一部署,推进“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系统的应用。推进本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受种者、疫苗、接种服务”信息统一对应、数据实时共享、功能全面覆盖的综合应用。促进完善“健康管理云平台”试点工作,加强本区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安全管理,强化数据分析,并积极探索在政策制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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