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延长“上海适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办案期限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312020180008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6-08
发文字号:
普卫计行〔2018〕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0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委于2018年4月3日对上海适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上海适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现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延长六个月办案时限,请予批准。
特此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