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冬春季节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区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普安办【2018】26号】),根据通知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普陀区卫计委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本系统火灾防控工作,提升本系统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遏制冬春季节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办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本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确保冬春季节和节假日期间本系统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区卫计委成立由区卫计委主任任组长、区卫计委分管副主任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切实抓好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任务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要深入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从责任落实、设施设备、行为规范等各个环节认真细致地进行研究和部署今冬明春期间安全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照上海市医疗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类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联动装置、消防喷淋设施都要保持完好。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要保持完好,建筑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单位内部的消防车通道要保持24小时畅通,建筑周边的消防登高点决不能设置停车位或挪作他用。重点加强门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等病人集中、移动不便的重要部门,以及厨房灶头、实验室等使用明火、火警易发部位的火灾防范工作。

3、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和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底前对照《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组织对电气线路及设备、电气安全管理两方面16大项的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对燃气线路设施开展一次安全检测。重点检查用电安全管理不完善、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电器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治理成效。

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对在院全体人员(包括非正式职工、工勤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率必须达到100%,确保做到“一懂三会”(懂所在岗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要组织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工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

区卫计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召开消防安全专门会议,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完成对基层单位动员、部署工作,并督促基层单位认真落实。

(二)实施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区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基层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单位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区安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迅速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要把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重症病房等作为重点;要把圣诞、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段作为重点,加强检查和治理,把隐患治理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重点时段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巡回检查制度,重点部位和关键部门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建立节日期间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联络畅通、措施到位。要建立安全信息专报制度,按时按要求报送信息,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于12月7日前上报单位工作方案和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12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小结,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3日内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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