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版)(试行)》的通知

区社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强化绩效考核与综合管理,现制定《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版)(试行)》。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分解指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做实家庭医生服务签约服务,提高社区基本卫生保障能力,积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区卫健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补偿激励等相挂钩。

本指标体系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期为两年,原《2016年度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即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版)(试行)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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