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普陀区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现将《2019年普陀区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2019年普陀区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19年,在普陀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普陀区医政医管、综合监督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解决医政医管工作发展当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效规范的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狠抓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工作,改善医疗服务和病人就医体验,持续推进医疗服务行风建设,全力推进“健康普陀”建设。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域卫生整体规划,明确区域医疗中心的发展定位,打造优势学科、特色专科和专病,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形成合理分工、上下联动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体系。

2、加强学科建设。推进区属医院的国家、市和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上海市新一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报工作。制定《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临床医学学科建设方案》,通过开展区域优势学科、特色专科、特色专病等建设项目,重点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的优势专科、专病,进一步树立普陀医疗服务品牌。继续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加强老年、全科、护理、康复、儿科、精神科、病理、检验、麻醉、营养、临床药学等薄弱学科和公共卫生学科建设。

3、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市儿童医院儿科临床医疗引领作用,开展基于电子化临床路径的儿科诊疗同质化工作,加强区域内儿科人员柔性流动,推进儿联体内分级诊疗。继续开展综合医院儿科示范门急诊建设工作。

4、深化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完善急救基础设施、硬件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做好万里急救分站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和资源共享。

5、推进社会办医发展,进一步落实健康服务业扶持政策。建设区域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与服务模式。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分级诊疗

6、做实医疗联合体,推动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加快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规范医联体备案工作,开展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有效指导医联体开展工作。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加入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做实双向转诊,完善二三级医院与社区联动机制,做实双向转诊相关配套措施。

7、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制定区属公立医院章程,促进医院社会效益和运行效益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区属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监测和医疗服务评价为抓手,优化病种指数、药品指数、耗材指数等评价指标,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监测与督导,评价结果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政府财政投入挂钩,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8、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制定《普陀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19年版)》,进一步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优化医师注册管理,落实《上海市执业医师(临床类别)多执业范围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执业临床医师多执业范围注册,进一步激发医师活力。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和日常监管。

9、完善质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质控标准、开展质控培训和督查,充分发挥质控小组作用,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

10、推进本区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日间手术、多学科联合诊疗等工作任务。全面实施统一预约、统一支付,加强预约诊疗规范化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和完成率。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

11、加强医疗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行为等方面的实时、动态、全程监控。将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监管纳入区域信息化平台,加强诊疗行为追溯。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活动,督促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机制,做实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12、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推进新修订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落实,加强记分工作管理。开展健康体检机构、口腔专科机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评估工作。加强对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医疗广告监管。加大对《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暂行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以及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的监督管理。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与职业健康检查质控机构的协作,开展联合检查。推进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严厉打击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非法性别鉴定以及“代孕”等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婴儿摄影”。推进实施《上海市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上海市打击无证行医部门办案配合工作的意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增强预警能力,实施精准打击,提高执法效能。

1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定期更新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巩固和扩大“一网通办、只跑一次”改革成效。

14、加强护理管理工作,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和专科护理水平。推进优质护理资源向基层辐射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开展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促进护理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创新护理模式,扩大服务供给。做好年度纪念5.12国际护士节相关活动。

15、推进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评审标准,指导普陀区中心医院做好三级综合医院复评审工作。

16、做好突发事件救治工作。加强疾病应急救助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和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

17、下发2019年献血募集目标和临床用血计划,优化献血点位,提升献血招募能力。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培训,推进自身输血技术开展等措施进一步促进临床合理用血。

18、继续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启动新一轮医疗援助摩洛哥工作。继续做好西藏亚东、贵州遵义和云南昆明的对口支援工作。

19、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高考招生体检工作和2019年度征兵体检工作。进一步完善方便离休干部就医工作。配合残联做好残疾评定工作。配合区人社局做好工伤评定工作。

四、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工作

20、加强药学学科建设和药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的协同发展,推进药学部门标准化建设。通过市医疗机构临床药学重点专科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临床药学学科带头人、骨干青年药师及其他各类药学人才的培养工作,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本区临床药学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

21、继续加强临床药物使用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本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及细菌耐药防控等工作。运用区药品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师的处方行为。探索建立区域处方前置审核平台,利用信息系统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拦截,在区属医疗机构统一开展涵盖门急诊、住院所有处方的前置审核工作,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依托区药品监管平台开展专项处方点评和区域联合处方点评。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及其他相关药学人员在处方审核、药物监护、药学查房和会诊以及用药指导等方面的专业价值,持续促进合理用药。继续做好麻精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22、深入开展合理用药系列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培训教育,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公众的合理用药宣传。

23、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加强社区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并保持基本药物配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主导地位;促进二、三级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尤其对慢病首诊患者,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持续改进“延伸处方”、“慢病长处方”相关工作,更好满足签约居民的用药需求。

24、建立协作机制,推进药学结对帮扶工作。继续做好药学结对帮扶工作,重点加强医疗联合体内部的二、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结对帮扶。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帮扶内容,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部门解决管理和业务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五、继续推进医疗服务行风建设能力,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25、做好整治药品回扣“1+7”配套文件、区卫生健康系统“1+4”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制定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持续保持行风建设严查严管高压态势,适时开展对督查结果整改的效果检查,突出对医疗不良行为、医院内部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着重查处违反诊疗常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强化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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