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普陀基本建成“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之年。区卫生健康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八次全会和十届区委八次全会要求,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实施健康上海行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全方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卫生健康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健康服务优质性,促进健康资源均衡性,完善健康保障精准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一、严防严控,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凝聚合力,以最大决心、最高等级、最严措施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性,加强防范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压实人员责任,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和技术方案,加强对医务人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和车站、学校等重点场所管理,有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2.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处置。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严格落实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措施,规范开展实验室检测,加强分级分类专业技术培训。切实落实居家和集中医学隔离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单位)开展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发热筛查“零报告”,配合街镇、居委会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及时组建和调整防控技术专家组,组织开展疫情分析和风险研判,提供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议。

3.集中力量做好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就诊流程,及时发现和甄别患者,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优化医疗服务管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医,加强高风险诊室的风险评估,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做好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工作,组织开展援鄂医疗工作。

4.科学宣传提高居民防病意识。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开展心理援助,对居民、一线医务人员、重点行业和领域工作人员加强心理干预。做好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5.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和物资保障体系。总结疫情应对中的经验,梳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贯彻落实《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举措。优化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压实联防联控工作责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完善发热门诊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为网底的区域传染病筛查网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做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升现场调查处置、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风险研判能力;做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社区网底建设;做强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健康促进、妇幼保健、采供血等主要公共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加强必要的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二、聚焦重点,推进健康普陀高质量发展

6.加快建设健康普陀。做好《“健康普陀2020”实施方案》总结评估,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健康上海行动,制定本区行动方案,探索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评价和考核机制。启动编制区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第五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十四五””重大项目开展课题研究。

7.加速推进健康服务业。立足本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功能定位,优化健康服务业政策支持体系和营商环境,以健康为中心,推进桃浦国际健康创新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引进有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品牌质量的健康服务产品,打造“保险+健康+金融+互联网”的健康全产业生态圈。

8.加强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加强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与干预,发放市民健康读本和实用工具。加快社区健康服务建设,探索信息化手段服务居民健康自我管理。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推进“三创”工作,确保通过第二轮国家卫生区复审。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推动辖区公共场所控烟宣传与监管执法,加强戒烟干预与服务。

9.按期推进重点项目。按照年度工作节点安排,推进区中心医院急诊综合楼、桃浦老年护理院施工建设,完成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异地扩建开工,推进区康复医院新建项目。完成市、区实事项目,新建1个医疗急救分站;新增2个智慧健康驿站,实现街镇全覆盖。新(迁)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深化改革,提升健康服务优质性

10.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2家区属医院(区中心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市级试点工作,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制订医院章程,健全细化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机制,推动评价结果与财政拨付和医院绩效考核挂钩。持续加强全面预算与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加强医疗费用监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1.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区级医院的临床服务和科研教学能力,加强学科建设,扩大影响力和辐射能力。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与市级医院的合作,推进区域和专科医联体建设,提升医联体整体服务水平和能级。优化分级诊疗服务供给,推动组合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继续推动二、三级医院专家到社区开展医疗服务,引导就医下沉。探索吸纳社会办医疗及康复、护理机构参与医联体相关工作。

12.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对标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标准,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优化卫生服务站布局,大力发展社区诊疗服务,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分配方案。推动以家庭为单位的专家-家医“双签约”服务工作,深化推进 “签、管、看”模式,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提升签约后服务质量。将签约服务向学校、园区、楼宇、企事业单位延伸,探索功能社区服务模式。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3.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升护理服务内涵,探索开展各类专业护理服务,满足患者不同需求,实现护理服务院前、院内、院外有机无缝衔接。推进互联网社区诊疗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实现“足不出户、在线看病、药品到家”的高效便捷服务。

14.优化健康领域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市级“健康云”建设,加快实现区内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继续推进普陀区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区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安全加固项目,开展全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工作。建设普陀区基于病种指数公立医院管理系统,建成基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社区健康管理信息化系统。做深做实“统一预约、统一支付”,加强在线挂号、分时段预约、智能导医分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与推送、移动支付等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卫生行业统计工作。

四、提升能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5.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与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报告和疫情处置等各项措施,继续加强学校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进一步完善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提升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强化多部门合作机制。强化“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推进脑卒中、糖尿病等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改进慢性病患者管理模式,提高患者和高危人群社区管理质量和效率。推进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流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

16.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实施本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强化母婴安全各项工作制度,全力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巩固深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加强爱婴医院建设,推广分娩适宜技术。持续推进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拓展基地服务项目。深化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心理、口腔保健服务,加强0-6岁儿童眼及视力保健工作。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拟新设的3岁以下幼儿托育点加强指导和卫生评价,促进辖区托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等监管。

17.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对照核心能力建设标准,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预案,强化疾病防控和医疗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应急演练,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协调。全力做好第三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重要赛事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重要时间节点的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18.强化职业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网络,做好辖区内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摸底工作,建立基础台账。持续推进冶金、化工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技术支撑,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专业水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五、规范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9.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进门诊预约、分级诊疗等各项工作,加强对临床路径的实时管理。推进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建设,规范诊疗和抢救流程,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水平。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机制,扩大“医疗质量安全监控系统”覆盖面。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严控不合理耗材使用。充实专业质控专家队伍,发挥质控小组作用,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做好摩洛哥、西藏亚东、贵州遵义和云南昆明的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做好血液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推进临床自身输血工作。

20.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的研究。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与管理工作。强化特殊药品管理,落实《上海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工作要求。提升临床药师专业能力,开展合理用药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1.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贯彻落实市级“1+7”和区级“1+4”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四责协同”机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加强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将行风工作融入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对本区医师、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配合医保部门打击医疗机构骗保行为。

22.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教工作。发挥人才服务站引领作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优秀医学人才培养,促进人才合理使用和流动,在政策、平台、项目、人才、成果等方面加强支持。不断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做好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管理。开展第一批普陀区临床优势学科和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的年度评估工作,启动第二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做好学科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新一轮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科技创新项目招标工作。完成普陀区医学会换届工作。

六、创新发展,提高健康管理能力

23.推进老龄健康工作。调整充实本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医养结合和长护险试点工作,推动医养深度融合,拓展覆盖人群和服务内涵,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围绕老年人需求,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家医团队探索建立医疗养老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健康管理、中医药、医养结合等服务。深化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24.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依托上海市中医医院的优质资源,构建市中医医院-普陀区域中医医联体,形成市-区-社区梯度支持的联动发展模式。开展区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初步建成首批中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疗效显著、服务优良的中医临床专科群。完善名中医学术思想继承人培养机制,开展首轮全国(上海市)名中医普陀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继续加强项目培育和扶持。强化基层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提升家庭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完成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项目试点建设验收。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继续开展第二批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项目。

25.强化生育支持和家庭发展。执行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配套举措及公共服务。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强社区人口信息采集,做好出生人口监测工作。严格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巩固落实计生特扶对象援助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医疗服务等项目。深入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宣传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开展健康家庭之生育指导、生殖健康、科学育儿社区行活动。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配合完成计生行政事务流程再造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做好有关人员生育情况审核。不断加强基层计生干部能力建设。持续做好避孕药具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启动开展暖心行动项目。

七、强化监管,提升卫生行业治理能力

2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细化梳理完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有序开展“双减半”工作。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调整优化相关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动“出生一件事”、“开办中医诊所”、“开办美容美发店”等市区两级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一件事”服务集成。推动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试点实施无人干预自动办理。

27.加强卫生综合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管”,实施智能化监管。强化与区市场监管局、街镇的合作,加大对无证场所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监督,继续推进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一箱一档”、“扫码知卫生”等工作。继续扩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管系统使用范围,实现信息化可追溯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进一步规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共享平台,做好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

28.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市、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重大主题开展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行业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大力弘扬崇高职业精神。推进文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宣传推广系统“创新医疗服务品牌”,凝聚卫生健康系统砥砺奋进的精气神。加强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和引导,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深化“同心医+义”,推广促进健康科普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29.做好安全稳定等其他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彻查,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矛盾梳理排摸和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妥善做好重要节点的信访稳控工作。落实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的社会风险综合评估制度。狠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制,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放心医院食堂创建工作。

 

 

 

 

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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