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现将《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20年,在普陀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救治患者,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建设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抓医疗服务监管,持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重点工作如下: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1、强化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发热门诊力量配备和人员培训,做好来院就诊和重点地区来沪患者筛查,扩充发热门诊的隔离留观床位数量,扩大隔离留观区域。进一步完善患者就诊流程规范,确保所有就诊患者预检分诊。启动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对发热患者开展筛查、转诊等服务。

2、做好援鄂医疗救治。按照市卫健委统一安排,选派支援医疗队伍,调集防护物资,做好队员安全防护,加强队员关心关爱,完成援鄂医疗救治任务。

3、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日常医疗服务。在落实一系列防控措施不松懈的基础上,组织医疗机构加强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全面推行门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类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有序做好日常医疗工作,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分级诊疗

4、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2家区属医院(区中心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市级试点工作,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制订医院章程,健全细化医院规章制度。持续加强全面预算与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加强医疗费用监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区属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立医院服务监管信息平台,提高数据信息的自动化采集程度和准确性,以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监测等为抓手,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监管,评价结果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政府财政投入挂钩,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5、做实医疗联合体,推动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市级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职责明晰、相互合作的关系,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加入医联体。

6、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健康扶贫攻坚任务要求。继续做好对摩洛哥、西藏亚东、贵州遵义和云南昆明的医疗支援工作。通过医院管理、临床服务、重点专科建设、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远程医疗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方式,切实做到受援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7、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成第一批区域性医疗中心挂牌,启动第二批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定位清晰、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群众认可的分级诊疗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医联体的核心单位。

8、加强学科建设。推进区属医院的国家、市和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区域优势学科、特色专科、特色专病等建设项目,进一步树立普陀医疗服务品牌。继续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加强老年、全科、护理、康复、儿科、精神科、病理、麻醉、营养等薄弱学科和公共卫生学科建设。

9、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市儿童医院儿科临床医疗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内儿科人员柔性流动,推进儿联体内分级诊疗。继续开展综合医院儿科示范门急诊建设工作。

10、深化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发展。完善急救基础设施、硬件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完成202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万里急救分站的建设。推进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和资源共享。

11、 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办医发展。建设区域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与服务模式。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2、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推动各医疗机构积极落实第二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施统一预约、统一支付,加强预约诊疗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实现市、区两级公立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和影像资料实时查阅、互认共享。

13、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实现医疗护理服务院前、院内、院外有机无缝衔接,支持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复诊服务。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护理模式,扩大服务供给。

14、完善质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质控标准、开展质控培训和督查,充分发挥质控小组作用,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

15、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行为等方面的实时、动态、全程监控。规范诊疗技术项目和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相关诊疗规范。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机制,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管理。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16、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投诉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区医学会切实落实医疗鉴定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医警联动,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

17、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做好市卫健委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配套文件、区卫生健康系统“1+4”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持续保持行风建设严查严管高压态势,适时开展综合督查工作,突出对医疗不良行为、医院内部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着重查处违反诊疗常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强化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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