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关于推进普陀区医疗付费“一件事”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战略,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大力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改造,根据《2020年上海市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市申康中心,共同推进医疗付费“一件事”工作。对接市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市大数据中心“随申办”统一平台能力,作为医疗付费“一件事”总入口,打造“基于信用无感支付”的信用就医新型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

1、面向本市医保患者开展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实名认证,提供线上签约和额度授信。

2、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统一入口、身份校验、协助付费对账和征信名单共享等服务功能。

3、医保部门对接“医保电子凭证”,提供用户身份以及缴社保地校验。

4、推进医疗当日结算等支付聚合平台运行,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与第三方金融机构 T+1每日实时对账与结算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认证授权

各医疗机构统一调用“随申办”服务接口,开展在“随申办”上“基于信用的无感支付”的认证。具体包括:开展基于“医保电子凭证”的患者实名认证审核;开展用于费用结算支付渠道的统一签约与绑卡、解约与解卡的授权服务;提供欠费提醒。

(二)服务开通

拥有“医保电子凭证”的本市医保参保人员,通过“随申办”平台,完成本人“基于信用的无感支付”身份认证与征信识别授权,并自主选择是否在“随申办”上开通信用就医专项额度。对于已领取“医保电子凭证”,但不会使用手机移动支付的老年人、儿童等人群,支持“亲情付”代扣付费功能,通过关联绑定其父母、子女、配偶等银行卡,完成线上签约。

(三)信用就医

开启“基于信用的无感支付”功能后,患者就诊过程中只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生完成诊疗服务后医院信息系统自动发起基于信用的无感支付服务,发生医疗费用的医保部分实时结算、自费部分由绑定的信用账户进行支付。

患者离开医疗机构后,可在线上“随申办”移动端随时查看医疗账单支付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对患者放弃的已扣费相关检查或治疗项目,进行退款处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成立推进普陀区医疗付费“一件事”工作推进小组,就该项工作进行部署与指导,并明确责任,做好工作落实。

组  长: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邓海巨

副组长: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奉典旭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  鸥

区医保局副局长  张为民

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吴双励

工作专班:

朱震东、沈峻、应雯文、李倍勤、宋闻、徐征宇

区属各级医疗单位分管领导

(二)强化技术支持

各医疗机构完成医保五期接口接入的前置设备和网络环境准备,做好病毒软件安装等安全加固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完成从医保四期到五期的切换上线工作。同时,院内制定医保五期切换灾备预案,确保医院五期上线故障或失败时,

及时切换到医保四期,保障医院正常就医秩序。

完成医疗机构与随申办对接。

(三)严格时间节点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普陀区为此次医疗付费“一件事”工作扩大试点区,必须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上线工作,其后7月开始全市推广,8月实现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覆盖。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逐步加大医疗付费“一件事”工作宣传和告知力度,逐步转变患者的就医习惯,持续改善患者体验。对于不愿开通“信用就医”或坚持使用医保卡就医的医保参保人群,仍可使用各级医疗机构的窗口付费、医院自助机支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诊间扫码支付、互联网医院的在线医保脱卡支付等方式进行付费。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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