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的实施方案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地方性法规,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为保障和促进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深入学习《条例》基本内涵,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市中医药条例>的通知》(沪卫中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区中医药工作实际,现就本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和上海市中医药大会精神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发展决策的重要部署,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认真落实《条例》的总体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全面推进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发挥宣传先导作用,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对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系统学习《条例》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条例》保护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履行促进和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抓紧抓好抓实《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四周年和“八五”普法教育活动,加强组织协调,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托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努力开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展现““十四五””开局之年普陀中医药事业新气象,以高质量学习宣贯普法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我区中医药工作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制订详实周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广泛动员,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宣传渠道与资源,抓好活动落实,全方位推进《条例》的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广泛开展普法培训

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我区2021年度中医药工作要点,在全系统统一发放《条例》单行本,组织各单位开展《条例》学习培训。系统学习《条例》基本内容和实质内涵,充分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提高卫生和中医药从业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把《条例》学懂悟透,在全区营造良好的中医药依法治理环境。

2、积极开展普法舆论宣传

依托“健康普陀医立方”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贯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条例》普法宣传。通过设立普法专题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媒介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印发《条例》宣传册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科学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3、深入开展社区中医药科普宣传

依托区中医药科普宣讲团和“健康普陀医立方-杏林e+”微信专栏,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社区中医药健康科普宣传。依托中医特色街区以及各街道、镇中医角,推进中医药健康科普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在全区营造有利于中医药发展开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居民的中医药法治和健康科普素养。

4、组织开展大型普法义诊活动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扎实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宣贯《中医药法》和《条例》义诊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折页、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中医药法》和《条例》的法律内涵,深入推进中医药法治宣传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法治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筹划组织实施,发挥中医药工作者在普法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学习宣贯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精心组织策划,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化普法宣传效果,构建全民守法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战略高度。

《条例》的学习和宣贯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28日之前将《条例》宣贯活动工作总结(附宣贯活动有关照片3-5张,备注文字说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委。

 

联系人:中医药发展科 牛晓芬 52564588转3303

电子邮箱:ptzykj@163.com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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