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1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2021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我委拟定了《2021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2021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21年,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继续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实施《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贯彻实施《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第五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健全疾控体系,优化服务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区域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

一、毫不松懈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

1.切实落实新冠疫情常态长效防控措施。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防控策略,紧抓“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监测哨”等关键点,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加强疫情防控全链条闭环管理,做到科学应对、精准施策。加强疫情监测排查,及时发现、有效落实信息报告、现场流调、人员排查和隔离管控等措施,防范出现本地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2.稳妥高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本市有关工作部署,安全、规范、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接种工作相关单位要做好人员、设备、临时接种点设置和能力储备等服务保障工作;要加强与街镇、相关部门的对接,做到精准预约、精细管理;把好疫苗“出入关”,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疫苗全程可追溯。接种过程中,要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规范操作,认真落实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工作。同时加强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开展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3.落实重大活动卫生防疫和精神卫生保障任务。全力做好第四届进口博览会、“五五购物节”、建党10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的疫情防控和精神卫生保障工作,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倡导“三件套、五还要”,引导居民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并扎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阶段社会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全面推进实施第五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紧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异地扩建等硬件建设项目,深化聚焦心理援助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装备和队伍等能力提升项目,优化拓展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等惠民服务项目,持续推进公共卫生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撑保障项目。各项目单位细化和完善项目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保项目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全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及时开展项目中期评估,确保行动计划按时按质有序推进。

5.加快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快推进区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工程,加强设施设备配置,开展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培训,提高区疾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能力,完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实验室检测协同网络。继续配合做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

6.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行动方案。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优化精神卫生专科床位配置,按照“急慢分治”等原则加强床位功能分类设置和管理。推进实施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以及“健康上海行动”慢性病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多部门合作,优化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强化“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模式。

三、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

7.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完善监测哨点布局,优化症候群、疾病、危险因素和事件监测系统,探索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探索建设多源数据、多点触发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流行病学排查,做到可疑病人、疑似病人早发现、早报告。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全面应用“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开展发热病人信息采集工作。

8.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大力度做好新冠肺炎、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输入和少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分析预警、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巩固深化“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强化对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方案等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撑。充分依托区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巩固“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区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委等部门和各街镇的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控。深化“医教结合”机制,会同区教育部门及时、稳妥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

9.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完善本市预防接种规范和要求,加大预防接种门诊服务管理力度。保持本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水平,逐步提高适龄儿童水痘疫苗接种覆盖率。继续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完善免疫规划信息化系统建设,宣传推广在线预约接种功能的应用,提升预防接种服务管理效率。

10.强化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巩固完善慢性传染病综合防治体系,完善“四位一体”慢性传染病健康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多病共防,全面落实遏制艾滋病、结核病行动,组织开展终期评估。组织开展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强耐药结核病防治,扩大耐药结核病患者筛查,规范诊治和健康管理。进一步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措施,加强学校防治艾滋病、结核病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四、优化完善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综合防治服务。

11.规范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巩固深化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监测与评估体系,优化高血压、糖尿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慢性病筛查策略,推动落实慢性病早诊早治。推进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基于“健康云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的慢性病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筛查干预和管理机制,推进整合型的全程健康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伤害住院病例登记报告办法》。强化肿瘤和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的登记报告与规范管理。

12.持续深化视觉健康、口腔健康、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落实全覆盖屈光和视力监测,逐步提升近视综合干预的精准度。探索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社区视觉健康综合管理项目,努力实现社区居民眼健康全程闭环管理。试点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开展学校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综合防控。巩固碘缺乏危害防控措施。继续做好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生活饮用水水质等监测。

五、扎实做好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

13.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健全三级管理、“卫生健康-政法-公安-社区”四方联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加强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严格落实患者社区健康管理措施。规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和信息登记。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推进实施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治疗药物工作,做好效果评估。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质量评估和考核。

14.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联合区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推进完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加强区心理援助热线平台建设,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积极引进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组建区心理援助志愿者联盟。加强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进一步打造医教结合心理健康工作特色,逐步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大心理健康宣教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的社会心理服务,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六、其他工作

15.加强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全面实施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协同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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