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普陀区卫健委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健康促进中心、区计生协:

现将《2021年普陀区卫健委家庭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


2021年普陀区卫健委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1年,普陀区卫健委家庭发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围绕新型生育政策,坚持以健康家庭建设为中心思想,严格执行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相关公共服务促进区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积极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宣传

加强生育全程服务,围绕新婚、待孕、育龄期等不同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优生优育指导宣传服务。区卫健委、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重点结合5.15国际家庭日、7.11世界人口日、9.26世界避孕日和10.28世界男性生殖健康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育健康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健康、负责任生育的良好生育氛围。

二、深入开展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与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主体单位的沟通,建立常态化协调工作机制。规范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点位运作管理机制,加强指导、监督,优质高效服务母婴群体。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打造一批示范性点位。及时更新完善“随申办”中母婴设施点位信息,加强宣传,切实提高知晓率和使用率。

三、持续推进健康家庭建设项目

结合健康上海行动、健康普陀建设,着力聚焦新婚家庭和计划怀孕家庭的孕前优生、16-49岁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0-3岁婴幼儿家庭的科学养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健康服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进一批健康家庭建设项目。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和“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活动,切实为不同需求、不同阶段家庭发展提供健康生育、养育咨询服务指导,强化家庭注重健康生育、养育的意识。

四、做深做细特殊家庭助医助老服务项目

进一步推进特殊家庭助老服务项目,优化“一键呼叫援助”服务和家政服务,完善联系人制度。持续推进特殊家庭助医服务项目,深入做好便利就医、辅+助就医、住院护工补贴、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等项目。继续推进长征、桃浦失独家庭“社区居家探访和代理服务”的试点工作,加强总结评估、完善提高,逐步推进全覆盖。

五、全面开展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扩大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检测服务范围,做到特殊家庭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加强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特殊家庭进行分层分类分析,推进心理干预治疗。推进街道镇“暖心家园”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打造具有街道镇特色的多样化特殊家庭心理服务阵地。

六、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认真落实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做好“两项制度”目标人群资格确认、资金测算和发放工作。做好未参保人员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审核发放工作。指导街道、镇做好无业人员独生子女费、参保人员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审核发放工作。做好有关生育情况审核工作。

七、优化计生行政事务流程

继续落实再生育许可“双减半”要求。认真梳理计生相关业务在“一网通办”、“随申办”“微信小程序”、线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不同端口操作流程,形成规范性操作指导手册,切实提高事务工作的高效性和群众满意度。继续优化流程服务,推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一件事”和“好孕一件事”。

八、探索建立区域两级人口监测体系

加强信息互联互通,认真做好出生人口监测、省级生育信息协查、市内生育信息协查等人口监测工作,确保监测、信息协查工作的及时率。探索建立区、街道人口监测点建设,初步形成两级人口监测制度体系,做好监测数据的合理转化与应用。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抽样调查工作。编制区域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

九、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强化基层计生干部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等综合素养,组织开展家庭发展工作专题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综合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开展基层计生干部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家庭发展服务队伍。

十、统筹做好其他家庭发展工作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加强《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2.0》权限范围内的系统完善、运作管理。加强特殊家庭信访维稳工作。指导督促区健促中心、区计划生育协会落实家庭发展有关工作和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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