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
区各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推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本市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的通知》(沪卫职健〔2021〕1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本区组织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切实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劳动者职业生命质量,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标准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场所环境和劳动条件持续改善,有效提升本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和95%及以上;努力实现在岗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相关疾病发病人数的下降。
(二)基本标准
“职业健康达人”是指用人单位中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善于传播健康理念、具有较好健康影响力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职业健康达人”应当符合《“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见附件1)提出的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四个方面14条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区健康促进中心
(三)活动组委会
区活动组委会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与监督科、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区健康促进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健康促进中心。
四、组织方式
“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面向本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其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由各街道、镇负责组织实施。
参加活动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细化标准,重点面向一线劳动者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医护人员、教师、交通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公交物流从业人员等职业人群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为契机,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防治,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
五、活动流程
(一)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达人”评选与推荐
各用人单位积极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根据“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评选本单位“职业健康达人”。员工总数少于100人的用人单位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名,员工总数100-1000人的用人单位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员工总数2%,员工总数大于1000人的用人单位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0人。
(二)区级“职业健康达人”遴选推荐
请区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根据“优中选优”原则推荐参加普陀区“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人选,原则上各委、办、局,各街道、镇推荐2名人选。推荐人选填写完成《上海市“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以个人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为主要内容准备一篇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文稿,于2021年7月15日(星期四)前报送区健康促进中心。
(三)区级“职业健康达人”评审与评选
由区健康促进中心对各单位推荐上报材料完成形式审查后,区活动组委会邀请专家根据基本条件、健康素养、自主健康管理、健康影响力等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开展区级“职业健康达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并确定推荐市级“职业健康达人”候选人。
(四)市级“职业健康达人”推荐
区活动组委会根据专家评选结果,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前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市级“职业健康达人”候选人10名。
(五)结果公布
区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结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区总工会发布,市级“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发布,适时举办总结交流活动,对获奖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宣传表彰,进一步激发一线职工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六、结果运用
区卫生健康委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健康企业建设、健康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区总工会可作为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时的参考。用人单位要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要求,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达人”给予适当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将活动作为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和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活动。各区属企业要发挥引领作用,带头开展活动。用人单位要以开展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用人单位开展活动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要把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关注接触粉尘、噪声、化学毒物、放射性危害一线劳动者,推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率先行动。要与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结合起来,关注易患工作相关疾病的职业人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开展活动。要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部门协同、企业支持、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加强“职业健康达人”的经验推广,强化示范带动。要把活动与健康科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传播作品征集、“安康杯”竞赛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要求,“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从2021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由区健康促进中心于每年10月15日之前,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总工会报告本辖区年度活动开展情况,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总工会于每年10月31日前分别报市相关部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区卫生健康委 审核与监督科:柴忆罗 52564588-3387
区总工会 权益保障部:吴炜 52564588-8532
区健康促进中心 蓝旭东 62441118-8719
材料报送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普陀区市民服务中心7楼普陀区健康促进中心,邮编200063
附件:1.“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
2.上海市普陀区“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
2021年 6 月 28 日
附件 1
“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
第一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身心健康,诚信友善,家庭和睦,人际关系良好。
第二章 健康素养
第四条 掌握相关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知识,具有较强的健康意识,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掌握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掌握职业病危害事故相关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具有正确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了解工作相关疾病和常见病的防治常识。
第三章 自主健康管理
第八条 践行健康工作方式,严格遵守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佩戴或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九条 自觉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及健康教育活动;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
第十条 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第四章 健康影响力
第十—条 主动参与职业健康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在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第十二条 拒绝违章作业;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敢于批评、检举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提醒身边同事纠正不健康行为方式。
第十三条 积极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做法,宣传与传播作用显著。
第十四条 热心职业健康公益事业,能够带动本单位和身边劳动者践行健康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附件 2
上海市普陀区“职业健康达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照片 | |||
民 族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工 作 单 位 | 单 位 性 质 | |||||
单位所属行业 | ||||||
工 作 岗 位 | 职 称 | |||||
职 务 | 联 系 方 式 | |||||
学 历 专 业 | 奖 惩 情 况 | |||||
个 人 事 迹
| (可另附页) | |||||
用人单位推荐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性质:选填内容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