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陀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4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医保局: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答复函告如下:

1、加强护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监管。通过护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长护险信息监管系统,加强对长护险服务的监管。进一步改进管理系统,所有护理站服务人员的护理工作日程安排由护理站通过长护险管理系统进行推送,保证每次护理服务信息的可溯性,通过长护险管理系统对本站所有护理人员的服务进行管理和考核。注册护理服务人员上门持证上岗,扫描二维码或服务对象的NFC(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卡进行电子签到签出(限制距离500米),进一步加强对护理服务的有效监管。

2、建立定点护理机构护理质控“五查”模式(自查、互查、督查、联合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监督稽查)。根据监管结果建立长护险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黑名单”退出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服务机构制定的护理计划开展专业审核。多部门合作,加强对长护险评估人员质量的监管。参照长护险服务信息监管系统,开展对评估人员资质和上门评估签到的监管。

3、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两检查”质量监控工作机制。

根据监管结果建立长护险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黑名单”退出机制。随机抽取服务对象,随机选派长护险需求评估质控专家库人员,推行全程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对长护险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及时将监管结果通过长护险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惩戒。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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