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119号提案的答复

商务委:

沈莉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区域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建议”(第1511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保证本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医疗机构临床业务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根据市防控办的相关要求,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卫健委组织区属各医疗机构按要求积极做好医用防护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各类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到位、规范使用。

1、强化组织保障。区卫健委成立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物资保障工作。为及时掌握全区医用防护用品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下发医疗机构医用防护物资库存和消耗情况表,每周统计区各医疗机构和临时观察点医用防护物资库存和消耗情况并上报市防控办。

2、强化物资储备保障。根据市防控办医护物资储备要求,组织区各医疗机构严格按单位满负荷运转1个月以上所需的各项医用防护物资量落实储备,确保在出现突发状况时物资供应及时到位。另外为做好区临时观察点和机场人员的医用防护物资保障,区卫健委落实专人,设立专门物资储备仓库每周按需发放,并按8周所需物资量进行储备。

3、强化物资规范合理使用。区各医疗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设立防疫专用库房,建立统一台账、规范登记,并根据工作区域、岗位性质、工作内容进行风险评估,对不同种类的医用防护物资进行科学合理分配,以节约为原则严格管理,以周为单位,以科主任为责任人,按照实际工作人数按需发放防疫物资,避免浪费情况发生,确保防控物资的规范合理使用。

4、强化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为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应急储备工作,区各医疗机构均制订了医用防护物资应急保障预案,后勤物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区人民医院物资管理部门与相关防控物资上游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的协议,确保个人防护物资的供应渠道通畅,并设立上游库存,保证医院相关物资的供应。区利群医院在院内防疫物资储备量为30天的基础上,与合作供应商签订“医院防疫物资、应急物资、设备紧急供应协议书”,保证医院一个月的库存量,24小时内供货,为临床防疫物资的使用做好保障工作。

5、根据沪卫医(2021)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提升区内综合医院的核酸检测能力,满足中心医院10000份样本/天,人民、利群医院7000份样本/天的要求。区卫管中心按区卫健委要求对三家综合医院目前的核酸检测能力进行排摸,增配了核酸检测相关设备。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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