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2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2022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我委拟定了《2022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2022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22年,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继续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上海行动纲要、《普陀区关于实施<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行动方案》,贯彻实施《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深入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健全网络体系,优化服务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区域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

一、毫不松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1.继续聚焦6个关键点,严格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密切关注国内和本市疫情发展趋势,组织专家开展日常和专题风险评估,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进一步提升居民疫苗接种水平;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强化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货物新冠病毒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并加强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防疫的技术支撑和培训指导。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三公(工)一大”和“2+4+24”有关要求,科学精准高效规范地开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加强居民健康宣教,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等科普宣传,提升个人健康素养。

二、持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全面完成第五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从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完成第五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工作。加大对公共卫生领域典型案例挖掘和宣传力度。调研谋划新一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

3.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依托深入实施“公共卫生20条”,加快推进疾控体系能力提升,全力推进区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年内完成区疾控中心改建工程并启用,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等检测能力,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传染病监测预警及风险应对、慢性病危险因素评估等公共卫生领域的创新应用。

三、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

4.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完善监测哨点布局,优化症候群、疾病、危险因素和传染病相关事件监测系统,探索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传染病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多源数据、多点触发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继续提升“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发热病人、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等多渠道疫情信息的归集汇总和综合应用。加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等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提升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日常管理的水平。

5.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输入和少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分析预警、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巩固深化“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加强对区内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方案等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撑,强化我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消毒隔离等技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装备。巩固“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区公安、民政、教育、市场监管、文旅、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单位的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控。巩固“医教结合”机制,会同教育部门及时、稳妥处置学校传染病疫情。

6.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加强接种门诊、疫苗和冷链等管理。维持本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率,继续做好新增60岁沪籍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服务。按照国家和本市总体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规范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完善我区免疫规划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推广在线预约接种功能应用。加强疫苗安全性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7.进一步规范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本市要求开展遏制结核病、遏制艾滋病经性传播行动计划(2019-2022)总结评估。继续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实施消除丙肝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落实艾滋病和肝炎社区健康管理。做好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继续做好结核病政府减免服药工作。

四、优化完善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综合防治服务

8.持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以及“健康上海行动”慢性病防治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不断深化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强化“以人为核心”的、整合型的全程健康服务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基于“健康云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的慢性病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与管理,加强与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协同,进一步扩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健康管理覆盖面。持续推进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建设,扩大标准化技术应用和服务试点,提高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和成效。建立慢性病综合管理评估机制。规范开展伤害住院病例、肿瘤和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的登记报告工作。持续推进重点慢性病筛查策略优化,推进慢性阻塞性肺炎筛查干预项目,开展重点癌症筛查技术评估,推动全面落实慢性病早诊早治。

9.持续深化视觉健康、口腔健康、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完善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开展“一老一小”“慢性病患者”等重点对象社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落实全覆盖屈光和视力监测,积极探索建立智慧、精准的近视综合干预模式。完成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任务。加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开展儿童青少年肥胖综合防控。巩固碘缺乏危害防控措施。继续做好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生活饮用水水质等监测。

五、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心理健康服务

10.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精神科互联网医院建设。进一步规范本区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服务,加强本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门诊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1.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持续完善三级管理和“卫生健康-政法-公安-社区”四方联动工作模式,确保“底数清、沟通畅、面访实、队伍稳”。深化与区公安、政法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多部门联合随访质量,探索对暂居本区的外省市来沪或外区重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优化和提升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治疗药物和免费服药等工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心理保障以及疫情常态化阶段社会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12.加强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深化心理援助和综合干预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提升对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和职业人群等重点群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做好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和普陀区卫生健康心理援助热线021-66055120接听工作,提升热线服务容量和质量。根据本市要求,探索做好心理卫生服务行业指导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六、其他工作

13.落实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组织落实好活动现场以及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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