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现将《2021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 月25 日

 

 

 


2021年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21年,在普陀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普陀区医政医管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强化医疗监管,促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医疗管理能力,切实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如下:

一、落实医疗闭环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强化医疗机构“监测哨”功能。加强预检分诊,严守就诊入口关、预检关、诊室关、检查关,对可疑人员应当转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实现全程闭环管理。加强发热门诊患者就诊流程管理,提升诊疗质量、速度和效率,缩短诊断时间,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2.指导督促加强各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感染防控,形成闭环管理。

3.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日常医疗服务。在落实一系列防控措施不松懈的基础上,组织医疗机构加强门诊预约诊疗服务,进一步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类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有序做好日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4. 组织新冠疫苗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安全、规范、有序做好疫苗接种点的医疗保障工作。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分级诊疗

5.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结构,继续做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督促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针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改进。持续加强全面预算与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加强医疗费用监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区属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公立医院服务监管信息平台,提高数据信息自动化采集的准确性,以公立医院病种组合指数监测等为抓手,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监管,评价结果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政府财政投入挂钩,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6.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做实医疗联合体,推动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形成市级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职责明晰、相互合作的关系,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加入医联体。

7.深化对口支援和健康扶贫工作。继续做好摩洛哥、西藏亚东、贵州遵义和云南昆明的对口支援,完成健康扶贫攻坚任务要求。重点加强受援地区传染病等专科建设,扩大新技术、新项目的实施与运用,切实做到受援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8. 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启动区内二甲综合性医院等级复评审暨区域性医疗中心申报,推进第一批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定位清晰、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群众认可的分级诊疗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医联体的核心单位。

9.加强学科建设。推进区属医院的国家、市、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新一轮区域优势学科、特色专科、特色专病等项目建设,完成前期项目的中期评估验收,进一步树立普陀医疗服务品牌。继续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加强老年、全科、护理、康复、儿科、精神科、病理、麻醉、营养等薄弱学科和公共卫生学科建设。

10.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在西部儿联体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普陀区-上海市儿童医院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市儿童医院儿科临床医疗引领作用,通过区域内儿科人员柔性流动、专家下沉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互补,推进儿联体内分级诊疗。继续推进综合医院儿科示范门急诊建设工作。

11.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加强门诊信息化管理,通过预约平台精准预约,缩短就医等待时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预约时间段缩减至1小时以内,预约患者平均等候时间小于1小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预约患者平均等候时间信息公示制度。加快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和影像资料互联互通互认。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在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等方面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

12.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区域性医疗中心全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根据开展情况,适时将服务数量纳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业务工作统计范围,并将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开展情况纳入相应绩效考核。

13. 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办医发展。建设区域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与服务模式。

四、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14.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系统改进工作。根据国家卫健委《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引导医疗机构激发内生动力,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形成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组织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共同培育全员关注、参与医疗质量安全的理念与文化。

15.完善质控体系建设。完成新一轮区质控小组挂靠单位遴选,贯彻落实质控标准、开展质控培训和督查,以各质控小组督查为抓手,联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电子处方监管等手段规范临床医疗行为,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

16.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行为等方面的实时、动态、全程监控。规范诊疗技术项目和技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相关诊疗规范。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机制,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监督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强化点评,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17.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进一步规范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开展定期考核工作。根据《上海市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投诉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区医学会切实落实医疗鉴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医警联动,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法权益。

18.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做好整治药品回扣“1+7”配套文件、区卫生健康系统“1+4”系列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指导医疗机构完善行风建设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适时开展综合督查工作,聚焦医疗不良行为、医院内部管理薄弱环节,着重查处违反诊疗常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反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19. 根据《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模式。按照《上海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指导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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