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0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2020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我委拟定了《2020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8日

 

 

2020年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20年,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贯彻落实《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健康普陀2020》,以“谋发展、守底线、抓重点、强保障”为核心,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优化服务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区域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科学谋划,推进公共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

1.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国家和本市艾滋病、结核病、肝炎、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和消除疟疾等““十三五””专项行动计划(规划或方案)任务,组织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根据本市要求,启动编制本区““十四五””规划和第五轮《普陀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和遴选实施疾病预防控制重点项目。

2.扎实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贯彻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着力推进本区疾病预防控制硬件设施、信息化和实验室检测等重点领域建设工作,包括实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完善区域病原监测检测网络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基础建设和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等,并强化日常管理和督导评估。协同推进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继续配合做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

3.加快推进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积极落实本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要求。按本市要求协同开展“1+16”市区联动的精神卫生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异地改扩建项目。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心理)等科室设置与建设,探索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设置青少年心理门诊。

4.巩固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巩固“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网格化联勤联处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同落实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平战结合”机制,优化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重大、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的发现诊治能力;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优化物资储备和应急征用机制。结合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医改措施,继续加强“医防融合”慢病综合防治机制。完善“医教结合”和“体卫结合”机制,结合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管理做实一校一医,提升医教结合的内涵;做好学校聚集性疫情的防控,共同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通报和会商制度;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深化与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级管理和“卫生健康-政法-公安-社区”四方联动工作模式。

二、夯实基础,守牢公共卫生安全底线

5.全面强化监测与报告。进一步优化传染病病原、症状和病例综合监测体系,完善基于HIS系统的传染病报告管理系统应用功能,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整合完善重点腹泻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监测点布局。加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优化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继续做好碘缺乏危害、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生活饮用水水质等监测。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实验室检测协同网络;进一步探索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作,优化检测资源,提高检测效率。继续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强化落实肿瘤和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的登记报告与规范管理。切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和信息登记要求,进一步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

6.严格落实重点疾病防控措施。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同公安、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切实落实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以及风险评估等措施,规范实验室检测工作,组织开展疫情分析和风险研判;指导落实学校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贯彻实施《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提升对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疟疾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输入和少见传染病的防控力度。推进实施传染病流行病学责任调查员制度。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全力做好第三届进口博览会传染病防控和精神卫生保障工作。

7.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进一步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按照本市预防接种规范和要求,巩固预防接种“五码联动”,优化服务模式,探索智慧预约接种服务。加大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力度。开展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效果评估。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8.扎实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协同推进“专科+团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服务。组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药物治疗。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等救治救助流程。加强心理援助和综合干预队伍建设,拓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有效途径。

三、抓住重点,促进疾病综合防治服务提质增效

9.加强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实施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0.优化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服务。继续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结合巩固深化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品牌”建设。落实社区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做实脑卒中高危人群、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大肠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筛查,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疾病风险筛查、症状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服务等的一体化管理。探索推进“健康云”平台和“智慧健康驿站”支撑公众健康自主管理,推进慢性病健康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进一步提升慢性病全程服务管理质量与效果。加强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储备,开展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建设,探索建立肺癌等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模式与路径。探索“口腔健康联合体”建设,以社区为重点推动口腔健康服务能力提升。

11.全面加强慢性传染病防控管理。推进落实国家和本市遏制结核病、艾滋病行动计划/方案(2019-2022年)。巩固完善慢性传染病综合防治体系和“四位一体”慢性传染病健康服务管理模式。依托重点学科建设,利用基于家庭医生团队的慢性传染病管理模式特色项目、“慢传说”微信小程序、APP功能提升等继续探索新方法新路径,有效实施慢性传染病的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管理。推进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强耐药结核病高危人群筛查和诊疗规范管理。

12.推进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推进“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本区预防干预和诊治网络,探索建设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组织实施0-18岁儿童屈光监测,落实分级分类视觉健康服务管理,进一步发挥儿童眼公共卫生与眼视光资源服务“明眸”APP管理应用平台的作用。规范开展近视和相关影响因素调查分析。持续开展“目浴阳光、预防近视”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协同教育部门共同推进学校视觉环境与学生用眼行为综合干预。探索面向家庭和儿童青少年(特别是近视高危对象)的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与干预模式。

13.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疏导与干预。加强心理援助工作团队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督导,提高心理援助服务能力,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重点人员心理援助服务。联合区委政法委等部门,进一步推进片区和社区居委、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化完善区域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和线上心理咨询平台管理,通过新媒体等途径拓展心理援助有效途径,扩大服务覆盖面。推动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工作,继续在本区推进实施“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拓展心理健康服务的内涵和方式。规范心理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管理。

14.有序推进疾控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中慢性病管理、结核病管理、视觉健康、口腔健康和精神卫生等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建设。完成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的安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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