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普陀区教练员优秀体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训练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教练员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训练工作的积极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练员队伍。认真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根据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2010年普陀区教练员优秀体育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论文及参评对象:

1、区体育局所属训练单位在职教练员;青少年科学选材小组成员必须撰文并参加评选活动。

2、欢迎校办二线运动队、市区体育传统学校、体教结合训练基地的专职、兼职、聘用教练员和带队教师参加评选活动。

二、论文选题范围:

1、各运动项目备战上海市第十四届运动会的最佳训练方法与手段;

2、各运动项目训练规律的探索与研究;

3、各运动项目专项技术、战术、心理、体能等训练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4、对各项目运动员科学选材的研究;

5、对走体教结合,开展适合我区青少年业余训练的研究;

6、迎战2010市十四届运动会年的对策和建议等。

三、撰写论文的要求:

1、申报的论文必须是2009年09月至2010年8月期间撰写的论文(撰写论文所参考的资料不受时间的限制),凡两人合写一篇的只承认第一作者,凡已参加过评选的论文,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2、申报的论文必须是学术性体育科研论文,凡是工作总结、教材、讲义及科普文章等均不属本次评选范围,一律不得申报。(各训练单位在初审时一经发现,退回撰写者重写)

3、申报论文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某个专题集中进行论述,并要求观点鲜明、可靠,分析严密,文理通顺,语言确切,每篇论文须2000字以上。

4、申报的论文一式三份,一份交各训练单位留存,两份交局竞技体育科。(注意署名单位和姓名,打印在A4纸上同时上交电子版)

四、论文上交日期及评选方法:

1、教练员请将撰写的体育论文在8月30日前交各训练单位。

2、各训练单位成立论文初评小组,对本单位教练员体育论文进行初评,推荐本单位教练员撰写体育论文总数的20%作为候选优秀体育论文,并编排好顺序。于9月20日前将推荐入围的优秀体育论文和其它论文及论文目录一并上报局竞技体育科。

3、由区教练员体育论文评选小组对各训练单位推荐入围的论文进行评选,评出10%的论文作为区教练员优秀体育论文。

4、校办二线运动队、市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教结合训练基地的专职、兼职、聘用教练员和带队教师所撰写的体育论文,直接送交普陀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五、考核和奖励:

    1、凡我局在编专职教练员,不撰写和上交体育论文者,在年终考评中扣分;

2、凡被评为区优秀体育论文者,在年终考评中加分和奖励并作为我区优秀体育论文推荐上报市体育局,参加上海市教练员优秀体育论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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