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普陀区少体校等训练单位 2011年聘用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的通知

各训练单位:

为加强我区新一轮青少年业余训练周期的各项工作,各训练单位根据“关于加强招聘、返聘、临时聘用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普体200836号文件的精神,按时上报了2011年度拟续聘、新聘业余训练专业人员名单(含2010年中期新聘人员),竞技体育科根据文件规定,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批准各训练单位2011年度正式聘用顾宝刚等23名训练教练员。

希望你们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聘用人员签署有关法律协议及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关心聘用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充分调动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觉坚持“三从一大”训练原则、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科学的训练,勇创佳绩。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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