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普陀区少体校等训练单位 2011年聘用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的通知
索引号:
PB7300000-2011-00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1-01-24 15:40:56
发文字号:
普体〔20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2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各训练单位:
为加强我区新一轮青少年业余训练周期的各项工作,各训练单位根据“关于加强招聘、返聘、临时聘用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普体〔2008〕36号文件的精神,按时上报了2011年度拟续聘、新聘业余训练专业人员名单(含2010年中期新聘人员),竞技体育科根据文件规定,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批准各训练单位2011年度正式聘用顾宝刚等23名训练教练员。
希望你们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聘用人员签署有关法律协议及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关心聘用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充分调动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觉坚持“三从一大”训练原则、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科学的训练,勇创佳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