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体育局“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体育局“优秀教练员工作室”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训练单位:

现将《普陀区体育局“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普陀区体育局“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管理办法》

     2:《普陀区“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工作方案》

 

普陀区体育局

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普陀区体育局“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普陀区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有关加强对教练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实现普陀体育强区的目标,普陀区体育局组建“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发挥“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为本区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素养高、执教能力强的骨干教练员队伍,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区体育系统“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普陀区体育局委托各训练单位对“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常规管理。局竞技体育科对各工作室进行参与式管理。各工作室带头人负责对工作室进行自我管理。

二、各工作室要根据被培养对象状况和培训内容做好二年的培训计划,每年递交一份详细的培训进度表;每年年末递交工作记录手册、学员个人小结。同时,各工作室要围绕带教指导主题,一年后递交中期培训报告,两年后递交带教成果总结报告。

三、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半年一次收集来自于各训练单位领导和教练员、被培养对象的反馈意见,为工作室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与意见,供工作室带头人参考。

四、各工作室是普陀区体育系统对年轻有潜力教练员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普陀区教练员队伍部分的教研工作。各工作室带头人要参与一定的训练教学研究工作,撰写高质量的科研论文,承担部分面向该项目其它训练点的辐射、指导、服务工作。训练单位的科研人员也应积极参与工作室的活动,给工作室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五、体育局每年年底对工作室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在二年后组织专家对工作室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内容由被培养对象训练教学实绩、科研成果和完成各类要求等三部分组成。根据考评绩效和等第给予各工作室奖励。

 

附件2:

普陀区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区内现有优质教练资源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为本区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高、执教能力强的骨干教练员队伍创造条件,普陀区体育局组建“优秀教练员工作室”,为保证各工作室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的组建

1、     设立普陀区优秀教练员工作室,是以项目为载体,加快有效地培养一批既有较丰富训练教学经验又有体育科研能力的区级骨干教练员或高级教练员的重要途径。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的组建、调整、撤销最终权属为区体育局。

2、     区体育局根据培养任务,设定的数量(按区域项目发展需要向全区业余训练布局中的重点项目倾斜),审核批准训练项目带头人;命名工作室名称;与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带头人签订为期两年的工作协议;授权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和区各训练单位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

3、     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带头人资质:我区带训项目成绩突出者、不少于5年的执教经历、具有研究指导能力的高级教练员。具有上述条件的教练员可向区体育局申请承担工作室任务。

4、     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组建流程:区体育局发布训练项目工作室管理办法与工作方案——具有资质的教练员提出以训练项目研究方式培养年轻教练员的工作方案——专家论证通过——区体育局与工作室带头人签订工作协议并命名工作室名称。

二、项目工作室带头人的任务和权利、义务

 1、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带头人的任务

在开展项目范围内选拔1至2名师德修养好、具有一定带训经验和科研潜质的初、中级职称教练员,组成训练项目工作室,开展主要围绕项目运动员选材、训练教学、专项科研等各项活动,促进其带训理念的更新、专业素质的优化、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最终培养一批区级骨干和中、高级教练员的后备人才。

 2、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带头人的权利

   (1)根据自身特长和培养人才的需要,策划项目方案、实施步骤,组织各类活动。鼓励项目带头人在工作中形成带教项目上出执教师资骨干、训练教学上出体育人才为目的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对工作室的管理方式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2)在本区范围内通过个人自荐、专家举荐、训练单位推荐决定训练项目工作室合适人选,但须报批审定。可优先选择自己所带教的培养对象。

 (3)在工作协议有效内、接受管理评估的基础上,享受一定的项目工作津贴。区体育局另外给予一定的训练科研经费,工作室带头人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支配项目科研经费。

 3、项目工作室带头人的义务

(1)      工作室带头人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倾力投入,认真承担和出色完成项目带教和科研工作的任务。

(2)制订切实可行的可检测的项目实施计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反馈调节,确保所带教项目上出师资骨干、出体育后备人才。

(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运用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个别辅导、案例诊断等形式开展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以人为本,讲求实效。重要活动应适当扩充范围,以扩大受益面。

(4)接受区体育局、局竞技体育科和各训练单位的管理。定期汇报,参加项目工作交流、检查、评估。

三、  项目工作室的工作方式

              1、以解决训练教学上的问题为重点,以项目研讨为载体,提高带教教练员的训练教学能力、提升带教教练员的实践智慧,系统地开展指导培养工作。

              2、优秀教练员工作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开课展示、经验与方法交流、合作研讨活动,使更多教练员得以分享。

四、  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的管理

    1、在区体育局分管局长领导下,采用局竞技体育科、各训练单位分层管理的形式。

2、区体育局负责优秀教练员工作室的方案审批、政策制定和调整。竞技体育科负责项目带头人资质的审核,协议书、任务书的签订,项目科研经费预算,及其它相关政策的落实。各训练单位负责过程管理,包括人员确定,了解开展情况,组织项目工作室的相互交流、研讨、展示,组织过程检查、评价,组织项目评审验收等。

3、抓好全程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交流或研讨,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评价。开展面向全区教练员的观摩、交流活动,总结、推广经验。                                                                           

4带头人工作津贴,分为基本部分(70%)和奖励部分(30%),基本部分按月发放,奖励部分经评估合格后按一、二、三等的等第在年末发放,对不合格者不予发放。项目工作科研经费,由区体育局另行制定额度和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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