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普陀区少体校等训练单位2017年聘用刘阔等37名训练专业技术和辅助人员的通知

各训练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普陀区业余训练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我区教练员梯队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招聘、返聘、临时聘用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普体〔2013〕4号文件的精神,各训练单位根据项目发展需要上报了2017年度拟续聘、新聘业余训练专业和辅助人员37人名单,区竞技体育科结合实际情况对聘用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报经局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批准各训练单位2017年度正式聘用刘阔等37名训练专业和辅助人员。

  此次聘用人员共需经费2473498.4元(大写:贰佰肆拾柒万叁仟肆佰玖拾捌元肆角)。其中:区少体校1452192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壹佰玖拾贰元);区游校410306.4元(大写:肆拾壹万零叁佰零陆元肆角);区足校611000元(大写:陆拾壹万壹仟元整)。此经费从各训练单位业余训练经费支出,根据社保实际调整情况进行调整。

  各训练单位做好招聘、返聘、临时聘用教练员相关聘用手续工作。希望被聘用的客座教练员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为普陀区的体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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