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体育局组团赴新西兰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339020170002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15
发文字号:
普体〔2017〕21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不断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青字〔2012〕18号)文件精神,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普陀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学校运动队受NZL Swim游泳学校邀请的邀请,拟组团赴新西兰进行交流学习,并参加在Baywater水上中心举行的Greerton 冬季锦标赛。
本次组团出访时间为2017年7月2日至7月12日,共计11天,出访官员及教练员4名、运动员14名。其中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负责人刘丽娜编制在普陀区青少年业余军事体育学校,其出访经费及游泳学校出访人员的出访经费,拟分别使用军体校和游泳学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经费,每人预算为3.3万元。14名出访运动员拟自费。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