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6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SY002442339020170001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4-06
发文字号:
普体〔2017〕1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0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陈秋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普陀区足球学校硬件条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您建议内容的第一条,暨光新体育场进行大修后,作为普陀足球学校新址使用,区体育局采纳。基于光新体育场隶属于市总工会,现委托区总工会代为管理的现状,区体育局将进一步与他们商议,共同达成您的提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