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区嘉晟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710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1-25 09:55:25
发文字号:
普桃府〔2022〕2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上海普陀区嘉晟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发起人:
你(们)提出核准“上海普陀区嘉晟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名称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要求,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区嘉晟社区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由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为业务主管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