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区海睿社会工作事务所”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2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1-18 10:39:27
发文字号:
普桃府〔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上海普陀区海睿社会工作事务所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拟成立“上海普陀区海睿社会工作事务所”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作为“上海普陀区海睿社会工作事务所”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依法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