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桃浦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着力做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类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件,免予公开政府信息1条,主动公开率95.45%。主动公开全年收到的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3件,区政协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4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以及部分公开2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复议后进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量备案新增非密公文,将本单位新增公文及时备案到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全面移交产生的政府信息。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定期对过往公文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转化3条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桃浦镇”子站及“普陀桃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便民信息及政策解读内容,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一网通办”四周年宣传月活动,回应居民关心的问题,提高办事居民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桃浦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办理流程、工作程序。强化业务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区府办举办的工作部署会议及培训,组织本部门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学习,强化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进行解读还不够,部分公众关切的问题回应不够及时,解读的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化。二是政府公开月开展形式不够丰富,群众的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一是政策解读不到位的问题。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使政策公开更加通俗化、直观化,增强传播力度。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及各类中央、市、区级公开制度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熟悉新增业务模块;镇内开展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合规性和及时性。三是后台数据的录入及维护不够及时的问题。增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动,及时获取并更新数据信息,从镇层面做好数据统计录入工作,从而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通畅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推进普陀区桃浦镇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22年度,根据《普陀区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制定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细化方案,并形成符合本镇实际情况的居(村)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模板,指导全镇居(村)委会落实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指导1家居委会、1家村委会创建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示范点。按月度汇总各居民区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对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二)开展“一网通办”线上常用功能操作指导直播云宣传,回应社会关切

以居民群众和企业单位需求为中心,创新工作举措,录制“一网通办”线上常用功能操作指导微视频,推出网上云直播宣讲,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生活办件和企业复工复产需求,提升社区事务的网上办理率。加大网办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企业采用网上办理的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办事频次和停留时间,实现与完善“网上办”和“不见面”办理服务。坚持政策宣讲精准对接群众所需、所求、所难,针对居民群众比较关注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居住证办理、生育保险申领办理等业务详细讲解,将政策送到居民群众心坎上。

(三)开展精准解读推送服务企业

复工复产政策精准解读推送,桃浦镇制作“复工复产一本通”的小册子,从“助防疫”“送政策”“享优惠”三方面梳理了政策、优惠信息以及对应的联络方式,并通过镇内10个园区村公司,以电子版、纸质版等多种形式推给了域内企业帮助其复工复产。

(四)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