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桃浦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成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桃浦镇各部门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桃浦报》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公文类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免予公开政府信息1条,主动公开率93.33%。主动公开全年收到的区建议提案办结结果共10件,其中有7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件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规范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桃浦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依据准确,同时提供了便民答复。其中,予以公开以及部分公开3件,占75%;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占25%,为非政府信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复议后进行行政诉讼2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保质保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由党政办负责承办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和更新本镇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配合门户网站政务版块栏目改版数据迁移确认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动态调整标准化目录,实现超链接一检查阅,根据要求按时间节点推进数据迁移确认工作。利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数字化统计工作,完成公文备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复议诉讼录入等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更新工作,持续推动“上海普陀·桃浦镇”门户网站建设,创新运营“上海普陀”新媒体、“普陀桃浦”微信公众号,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增强服务功能。2021年更新机关简介、内设机构、公开指南,为公众提供最新资讯,方便及时获取公开相关信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出台《桃浦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继续完善《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配合做好季度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镇政府干部考核机制对相关干部进行考核,包括职责履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否到位、规范、便民等;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或向广大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获得社会各界及广大服务对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社会评议活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逐步完善;无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2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不到位的问题。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使政策公开更加通俗化、直观化,增强传播力度。同时加大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关注度,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深化政策推广。

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及各类中央、市、区级公开制度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熟悉新增业务模块;镇内开展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三是后台数据的录入及维护不够及时的问题。增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动,及时获取并更新数据信息,从镇层面做好数据统计录入工作,从而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通畅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创新工作情况

开发小程序,为在线查询提供便利。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在原有创城小程序的基础上更新要求,提升功能,制作了桃浦镇创城小程序3.0版,营造了“人人知晓、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研发了“TOP+T”掌上加梯小程序,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居民只需扫描二维码即可一键查询是否符合加梯条件,明确加梯预算和流程等。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