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会组织联合会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拟成立“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作为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会组织联合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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