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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区商务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立足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2021年我委行政发文主动公开率、规范性文件备案率、信息咨询及时回复率均达到100%,以高标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委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丰富公开内容,2021年主动公开事项共165件(其中,综合政务信息109件,重点工作类信息6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主动公开率100.00%。

1.公文类文件公开。2021年度,我委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总体要求,主动公开公文31件,主动公开率100.00%。

2.规范性文件公开。2021年我委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依照《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规定,将本年度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制定全过程信息在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并做好政策图解说明和文字说明以及政策问答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辅助说明。

3.财政信息公开。围绕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绩效、财政专项资金三个方面,及时公开2021年我委财政执行情况,共公开财政类信息21件。

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完成人大提出的主办事项1件,会办事项4件,政协提出的主办事项1件,会办事项4件。全部按期办结并在网上将答复内容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委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细化工作流程,做好市民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全年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均按时办结,答复率为100%,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1年我委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和数据迁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区府办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委积极配合区府办政务公开科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结合商务委机构职能、重点工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等,共完成数据迁移1200余条,梳理事项33项。

同时积极对接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进行公文比对、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1.门户网站维护

我委十分重视“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中“普陀区商务委”栏目的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围绕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综合委内重点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公众可通过互联网查阅商务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及时回应答复市民咨询,2021年共线上回复市民咨询11条。

2.政务微信运营

我委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的公开作用,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发布信息的应用水平。2021年,我委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商务”,全年共发布信息130篇(条),总阅读量67644次,截至12月底,累计关注人数1399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1.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专人负责、专人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敏感词、错别字、政治性错误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2.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全面、安全、及时。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

3.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确保单位政务公开无敏感词、错别字、政治性表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4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0

4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范围和质量上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的宣传了我区商务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要增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效果,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二是信息发布形式比较单一,目前发布内容多以文字为主,视频、图片等多媒体方式较少,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针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关心问题的互动回应较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规章制度的同时,提升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的能力。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应用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元素做好政策解读与我区商务信息传播,让政务公开通俗易懂、深入人心。三是关注热点舆情,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生命健康产业、一刻钟生活便民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贸易高质量发展、外商投资促进、节能减排等问题,通过“政策解答”专栏、“普陀商务”公众号,及时回应百姓的关心、关切,大力提升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