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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

  2012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商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7005。

  专有名词解释

  无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9年4月1日起,区商务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区商务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2012年,由于领导职务变动,区商务委及时更新调整了“普陀区商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名单,成立了以商务委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主要领导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有效运行。

  (二)完善制度,确保落实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区商务委在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进行重新的梳理和完善,并制定了《普陀区商委2012年工政府信息公开作要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及监督保障措施。

  (三)拓宽渠道、强调时效

  为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并通过新改版的区商务委门户网站等媒介进行发布。注重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扩大主动公开的覆盖面。

  (四)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

  区商务委注重正确处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五)积极学习,提高全委参与度

  为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商务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了全委对《普陀区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委机关干部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从而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商务委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4.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9.5%;业务类信息23条,占85.2%;非公文类信息1条,占4.8%。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市、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区商务委除了按照区府、区档案局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主动公开公文及各类业务信息外,还在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下“商务委”子栏目及区商务委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了各类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商务委主动公开内容涉及商务委机构职能、领导班子、规范性文件、本部门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等信息;动态更新商务委政务活动、各科室重点工作、区重大经济类和民生类信息、区域企业发展动态等其他信息,为公众利用信息提供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

  普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子栏目“部门信息公开”中“商务委”的相关内容及商务委门户网站均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公众可通过互联网查阅商务委主动公开的信息;或通过“网上申请”和“依申请公开”功能,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的情况。

  2、当面受理点

  商务委办公室为申请公开的当面受理点,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新闻媒体

  通过“新普陀报”、“普陀有线”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业务活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商务委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区商务委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商务委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无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商务委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落实并改进和规范工作制度

  在执行各项行政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规范落实区商务委已建立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提高我委的行政水平,更好地方便行政相对人,保障其权益。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

  整合区商务委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与新闻媒体等加强合作,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更为全面的商贸活动、投资信息和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信息。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探索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对外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四)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培育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无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7

  受理申请总数

  条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