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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美发美容店(进店型社区服务网点)疫情防控指引 (2022年6月1日起)

2022年05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体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6月1日起普陀区美发美容店等进店型社区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服务网点)全面恢复运营。恢复运营的服务网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市商业网点复商复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做好日常运营工作。

一、工作目标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坚持有序放开、有限流动、有效管理,加快推动美发网点全面恢复经营,推动美发服务网点应复尽复,积极参与“无疫单位”、“无疫商圈”创建工作,加快恢复服务供给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复商复市备案

服务网点应向属地街道镇、楼宇或园区报备“三承诺”、“三方案”,即服务网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承诺、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完成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复工。

6月1日起,服务网点分阶段有序全面复工。6月上旬,服务网点复工人数应不超过员工总数的50%;6月中下旬,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节奏,逐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6月1日起仅提供洗、剪、吹服务,暂不提供美容服务。

三、加强场所管理

1、把好消杀关

服务网点应在恢复运营前,按照《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2〕21号)中的商业经营场所消杀相关指南和要求对经营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定期、定时对网点内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原则上,每日营业前、午间(傍晚)休业及闭店后应做场所全面消杀,营业期间应对出入口、座椅、工具、工具台、洗发区、收银台、厕所、空调滤网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做及时消杀。应做好每天的消杀记录并明示,保证室内区域空气流通,配备必要消杀防疫物资。

2、把好安全关

服务网点应在恢复运营前对经营场所内的运营设备,水电、消防等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试运行,确保安全。并对员工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疫安全培训,做到“人人懂安全,处处抓安全”。

3、把好进门入场关

(1)服务网点入口处应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场所码”按照应贴尽贴、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原则,在网点入口处、相关通道、区域进行布设。

(2)服务网点入口处应安排专人督促顾客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查验顾客场所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温(体温<37.3℃),要求佩戴N95口罩,提倡戴一次性手套。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4、把好场所限流关

(1)做好进出分流。服务网点应尽可能合理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设计客流动线,做到人员不聚集,人流不对冲。

(2)严格限流措施。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峰值客流的75%),应立即停止顾客进入。场所入口处应设置应对大客流的排队等候区,并划定两米线,做好顾客引导,有序排队,人员之间保持2米距离。鼓励有条件的网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

(3)严格快递管理。服务网点应选择合适区域设置物品交换缓冲区,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对外包装消毒并静置30分钟以上后,在服务网点出入口处中转存取。

四、加强员工管理

1、员工通勤

防范区(低风险地区)之间的员工上下班可正常通行,员工可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其他地区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由网点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

2、加强个人防护

(1)全员实行“1+1”核酸检测模式,即每天上岗前1次抗原+1次核酸,循此往复。

(2)每天开业前,必须确认所有工作人员核酸和抗原为阴才能开店营业。

(3)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包括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物资、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帽子、全套防护服、抗原检测试剂、消杀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准备。

(4)服务网点应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个人防护标准和防护装备的穿戴规范。

建议营业期间,直接接触顾客的工作人员,须穿(戴)隔离服、N95口罩和丁腈手套;非直接接触顾客的人员,须穿(戴)N95口罩和丁腈手套。

所有人员必须掌握穿脱隔离服、口罩、丁腈手套的正确方法。

顾客在接受接受服务过程中不得摘掉口罩。

(5)前台、收银台、工具台、厕所等重点区域,应配备酒精喷雾、酒精免洗洗手液,强化一线工作人员防护意识,经常性对环境和操作台进行消杀,有风险接触的人员应立即采取免洗消毒洗手液洗手等措施。

3、减少聚集

服务网点应积极倡导“错峰上岗”“轮换上岗”。合理安排就餐,鼓励网点员工分时分散就餐,确保就餐人员保持至少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五、加强应急处置

涉疫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划得清、分得开、筛得出、转得走、管得住”的15字工作原则,同时兼顾安全生产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

1、建立应急专班

服务网点应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人员应包括服务网点负责人、联络人和具体处置人员,建立服务网点联系人、所在街镇疫情防控联系人、主管行业部门联系人的协同机制,加强日常应急处置演练。

2、设置隔离区和观察区

服务网点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人员规模,除经营区域或办公区外,划设一定比例的临时隔离区、观察区以及入口处观察等候区.各区域间的卫生设施、垃圾堆放区均独立隔开,不应混用,切实做到区与区划得清。

3、加强核酸(抗原)检测异常处置措施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服务网点须听从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现场指挥,立即启动并落实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疾控部门确定在经营场所内有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的、通过流调确定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来过经营场所的、场所被疾控部门告知封闭的。

具体流程如下:

封:场所出现阳性人员或密接人员后,应立即通知属地街道镇和区商务委商业发展科。同时立即闭店,保留一个出入口作为应急及防疫工作人员专用通道,待疾控中心人员勘查现场后,按照疾控中心的要求正式对场所进行封闭管理。

控:启用应急留观场所,检测异常人员就地隔离,等待尽快转运至定点机构排查。根据涉及人员的共同工作、就餐等行为判定密接,在工作场所内先安排场所落实分区隔离,等待尽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管:根据防疫部门风险评估,场所内工作人员除异常人员、密接人员等待转运外,其他非接触工作人员进行分流,避免在保供场所内的集聚。根据防疫部门要求,开展核酸、抗原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消:核酸异常人员和密接人员转运后,现场所有的物品存放原地,不得搬离,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处置。要对场所开展终末消杀,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频次。

复:经环境采样、评估后,按照区疾控部门意见,恢复场所正常经营。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除储备日常疫情防控物资外,临时隔离区还需提前做好床铺、被褥、饮用水和方便食品等隔离资源储备和调用准备。

5、落实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

服务网点的各类区域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常态化安全和消防巡查检查。原则上不得临时住宿,若因封闭管理确需留宿,须选用独立楼栋。室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停放或充电。

六、切实落实网点和员工主体责任

1、服务网点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服务网点要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疫情防控指引,认真制定网点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网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与“无疫单位”、“无疫商圈”创建工作。

2、员工要压实个体防护责任

严格执行服务网点的疫情防控方案、制度和要求,切实履行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落实个人疫情安全防护的各项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穿戴各类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定时做核酸检测,按规定扫场所码等。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网点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处置、流调等相关工作。

3、各街道、镇要压实属地兜底责任

要建立与服务网点的日常联络沟通对接机制,把好服务网点复商复市报备关。督促服务网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服务网点整改到位。发生疫情后应组织开展协同处置,加快做好定点救治、隔离观察、人员转运、流调溯源、环境消杀、采样检测等工作,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经营。

4、区商务委要压实行业管理责任

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及时制定并发布行业疫情防控指引,切实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服务网点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配合属地街道、镇做好疫情处置和流调溯源等工作。指导服务网点参与创建“无疫单位”、“无疫商圈”。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