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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 (2022年6月1日起)

2022年05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有序有效落实工业疫情防控措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生产运行,根据《上海市大型工厂疫情防控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一、基本原则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科学、合理、有效、管用为原则,以坚决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确保疫情可控为底线,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做到疫情全面监测、全程闭环、及早发现、及早处置。

二、工作机制

(一)区级层面

由区商务委牵头具体负责,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应复尽复。

(二)街镇层面

参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区疫情领导小组复工复产推进工作专班模式,由街镇和重点地区成立企业保障专班牵头抓好企业疫情防控专项行动。

(三)企业层面

按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要求,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三、企业复工复产备案

企业应向属地街道镇、园区报备“三承诺”、“三方案”,即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承诺、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完成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对1000人以上的大型工厂进行提级管理。 6月1日至6月10日,继续夯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实施闭环管理,企业可安排专车或租车,有序组织员工点对点通勤、定期轮换或点式复工,进一步打通物流通道,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利用率做好充足准备。6月11日以后,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积极组织员工返岗,确保应返尽返,实现员工正常通勤,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扩大并有效提高产能利用率,6月下旬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之后,企业要继续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做好大型工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演练,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反弹。

四、加强场所管理

(一)把好消杀关

企业应在恢复运营前,按照工业企业消杀相关指南和要求对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定期、定时对生产、经营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原则上,每日上班前、午间休息及下班后应做场所全面消杀。生产期间应对办公室、车间、食堂、宿舍、厕所、浴室、空调滤网及人员相对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做及时消杀。应做好每天的消杀记录并明示,保证室内区域空气流通,配备必要消杀防疫物资。

加强出入口、结合部的消杀工作,对货物、邮件、快递等外包装,采用消毒液喷洒、擦拭等方法进行消毒并静置30分钟以上。使用过的防护服、口罩、手套、抗原试剂等物品,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处置。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置。

除有特别生产条件需要外,不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二)把好安全关

企业应在恢复生产前对生产生活场所内的生产设备,水电、电梯、消防等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试运行,确保安全。并对员工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疫安全培训,做到“人人懂安全,处处抓完全”。

(三)把好进门入厂关

企业工厂入口处应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场所码”按照“应贴尽贴、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原则,在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入口处、相关通道、区域进行布设。同时,应安排专人督促员工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查验场所码(健康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温(体温<37.3℃),要求佩戴N95口罩。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四)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管理

企业要对场所分区分类管理,按照“绿蓝橙红”四色设置不同风险区域,各区做到互相隔离。绿区是正常生产生活区、蓝区是新进入人员观察区、橙区是密接或次密接人员的临时隔离区、红区是感染人员的临时隔离区。临时隔离区应与其他区域控制有效防疫距离或有明显硬隔离。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人员规模,企业要划设或建设一定比例的红区和橙区,数量应满足防疫管理需要。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合理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对正常生产生活区实施单元网格化分区划块,将“最小管理单元”要求落实到位,缩小基本生产单元人员规模。优化人员进出活动路线,最大限度限制各单元间的人员接触交流,尤其多工种交叉企业要落实防控责任,避免人员聚集。对需要与社会面交流的人员,应当与闭环人员完全隔离。

(五)加强车辆和物流管理  

按照“定人定车定线”原则,严格落实“人、车、证” 一致性核验。落实第三方物流人员“现场抗原+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严格执行车辆、货物消杀和无接触收发货,作业期间司乘人员不参与货物装卸,严格落实运输作业全程闭环管理。车辆卸货后,引导至原路返回。物流场地要保持通风、每日消毒,对分拣区、装卸区和作业设备每日上下班前后须各消杀1次。严格管理各类通行证,运用好跨省物流中转站。

五、加强人员管理

(一)员工通勤

除闭环管理期间外,防范区(低风险地区)之间的员工上下班可正常通行,员工可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其他地区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

对于须闭环管理的企业,如确实没有条件全部厂内住宿的,可以选择厂区周边的酒店进行封闭式点到点封闭住宿,企业应落实员工主体管理责任,保证防疫责任的落实。对于返岗人员,要按重要性实行分批、分级、分时返岗,落实错峰管理,避免聚集。企业在员工返岗之前必须按消杀的技术要求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杀工作。

(二)加强个人防护

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登记。开展员工摸底排查和实名信息管理,将所有正式、客户派驻、劳务派遣、外包、实习和临时等员工全部纳入管理,做到全覆盖、无差异管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督促员工在工作场所或公共活动场所佩戴口罩,坚持“防疫三件套”,做到“防护五还要”。需要与社会面接触人员,必须佩戴N95口罩,特殊情况还需要穿戴防护面罩、隔离衣和防护服等。落实员工健康监测与报告制度,安排专人统计和监督。加强公司内部对防疫管理要求的宣传和培训,做到所有员工全覆盖。

(三)全员加强核酸检测

6月1日-6月10曰,全员每日一次抗原检测,每两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6月11日以后,全员每日一次抗原检测,每周二次核酸检测。对于与社会面接触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企业要安排专人组织、落实、督促抗原及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落实好“四早五最”要求。要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第三针接种率。加强中药干预,提高员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定期开展员工心理疏导,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舆情。

要做好大型工厂核酸检测点设置,1000人以上的大型工厂要设置内部固定采样点,其他规模较大的要在企业周边设置采样点或流动采样车。

(四)减少聚集性活动和时空交叉

压缩会议规模与时间,倡导视频和电话会议。严禁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展览或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加强企业内办公、生产、生活等场所通风换气,减少同班次员工使用相同公共空间的频率,做好“工位、床位、餐位”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时空交叉。鼓励员工错峰、错时到食堂进餐,并采取措施分散同向入座,加强外送餐食食品卫生和疫情防控的管理。

(五)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对企业外来人员,原则上实行来访预约登记制度,提前告知健康管理要求;来访时,严格执行“戴口罩、验码、测温、登记、消毒”等措施,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证明。对没有72小时内核酸检验阴性证明的,落实抗原检测,并在独立区域接待。在企业门口设置临时观察点并配备必要的防疫处置条件,对体温异常或“黄码、红码”人员,暂时安置到临时观察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1000人以上大型工厂6月10日前新返岗人员实施2-3天静默期管理。

六、加强应急处置

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及时高效的处突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守疫情不出现规模性反弹底线。

(一)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制

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企业按照“一企一方案”原则,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逐级签署防控任务目标承诺书,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负责落实具体防控措施,明确24小时工作联络员,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各企业主动与属地、区级行业主管、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对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区、街镇、园区和企业“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加强应急处置准备

企业应制定并动态调整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处置演练,进行预流调、预处置、预隔离,确保现场人员熟悉疫情防控应急各项流程措施。做好口罩、面罩、手套、防护服、鞋套、消杀用品、抗原检测试剂、消毒机、移动厕所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准备。企业要备足隔离观察设施,确保转运前不扩散。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工厂企业设置备用方舱或隔离点用于原地隔离阳性者,或由所在街道镇、园区为企业提供共用方舱或隔离点。提前做好床铺、被褥等隔离资源储备和调用准备。

(三)建立应急联动和流调机制

建立企业与属地、区行业主管、卫生健康、疾控、交通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流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和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做好先行管控,加快异常人员发现、报告、处置和转运工作。疫情发生后,企业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镇或园区报告,在卫生健康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指导下,做好隔离管理和分区管控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报告、流调溯源及密接判定、医疗救治、重症转运、终末消杀等工作,各项防控工作纳入市防控体系统一管理。

(四)强化异常情况报告与处置

企业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抗原筛查或核酸检测阳性时,企业须立即对员工进行单独隔离,同步隔离其工作岗位同班组和同宿舍等高风险人员,并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告,启动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做好阳性人员的转运救治,落实密接与次密接隔离管理等防控措施。

七、压实四方责任

(一)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要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疫情防控指引,认真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与“无疫单位”、“无疫园区”创建工作。

(二)企业员工落实个人健康自我管理责任

严格执行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制度和要求,切实履行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落实个人疫情安全防护的各项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穿戴各类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定时做核酸检测,按规定扫场所码等。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处置、流调等相关工作。

(三)各街镇和重点地区、园区落实疫情防控属地主管责任

将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纳入属地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所辖区域企业防疫工作指导和协调,从严从紧抓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与企业的日常联络沟通对接机制,把好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关。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发生疫情后应组织开展协同处置,加快做好定点救治、隔离观察、人员转运、流调溯源、环境消杀、采样检测等工作,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区商务委落实行业管理责任

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及时制定并发布行业疫情防控指引,切实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配合属地街道、镇做好疫情处置和流调溯源等工作。指导企业参与创建“无疫单位”、“无疫园区”。

八、实施监督检查

区商务委应建立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制度和结果通报制度,定期检查企业日常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周对企业进行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鼓励各街道镇建立监督检查及奖惩制度,对严格遵守企业防疫规定的企业和员工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员工按规定予以处罚。

鼓励各企业建立内部监督及奖惩制度,对严格遵守企业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员工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按规定予以处罚。

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不严格等原因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按相关法律予以追究。

九、做好企业服务

区商务委要定期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将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组织企业疫情防控案例宣传和学习,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区商务委和街镇、园区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及时摸排中药、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需求,提供托底服务。当大型工厂发生疫情时,要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舆情引导、员工安抚、生活保障和解释工作。

区大数据中心等单位和技术支撑部门,要加强对大型工厂内各类员工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库并对员工健康异常数据进行处理、共享、推送和协查,帮助大型工厂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健康异常人员的尽早发现、尽早处置。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