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我区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商贸领域 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实施方案 (2022年6月1日起)

2022年05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贯彻“疫情要防得住、经济要稳得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总体方案部署,高效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市、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相互促进,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上海市《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积极参与“无疫单位”、“无疫商圈”、“无疫楼宇”、“无疫园区”创建工作,加快促进城市经济有序运行、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运转,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二、复商复市安排

1、商场、大卖场、菜市场

有关单位应简化申请流程,全面恢复商场、大卖场、菜市场线下营业,落实企业、属地街道镇、行业主管部门和个人的四方责任,严把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和应急处置关,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标超、便利店、美容美发、洗染、沐浴、家政、家电维修、邮政快递等社区便民生活服务网点

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全面恢复线下营业,以块为主,条线部门做好行业指导。

其中,标超、便利店应参照第一类场所要求管理,严把进门入场关、清洁消毒关、人员管理关、场所限流关,客流总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美发仅提供洗、剪、吹服务,应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恢复。沐浴、美容服务暂缓恢复。

3、外资外贸类企业、工业类企业、工业园区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类企业应复尽复。

4、电商平台(含前置仓、大仓)、外卖骑手站点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站点应复尽复。

三、工作要求

1、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申请

拟恢复运营企业应向属地街道镇、楼宇或园区报备“三承诺”、“三方案”,即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承诺、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完成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复工。

6月1日起,企业分阶段有序全面复工。6月上旬,企业复工人数应不超过员工总数的50%;6月中下旬,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节奏,逐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场所管理

(1)做好环境消杀。企业应在恢复运营前,按照《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修订版)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2〕21号)中的相关场所消杀要求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日常经营过程中,应定期、定时对生产、经营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消毒。

(2)确保生产安全。企业应在恢复运营前对生产或经营场所内的生产设备、运营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试运行,确保安全。并对员工开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疫安全培训,做到“人人懂安全、处处抓安全”。

(3)加强入场查验。企业应设置“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场所码”按照“应贴尽贴、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原则,在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入口处、相关通道、区域进行布设,设专人提醒进入人员扫码进入。所有进入企业经营或生产场所的外部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37.3℃)后方可进入,确保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对第三方物流人员,须增加现场抗原查验。

(4)实行错峰限流。商业企业要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上限时,应立即停止顾客进入,并引导场所内顾客尽快分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

(5)严格快递管理。企业应选择合适区域设置物品交换缓冲区,缓冲区内应合理设置送货方等候点、物品临时堆放点和接收方等候点。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对外包装消毒并静置30分钟以上后,在企业出入口处中转存取。

(6)加强车辆和物流管理。企业应做好车辆及司乘人员信息备案,严格执行车辆、货物消杀和无接触收发货,作业期间司乘人员不参与货物装卸。车辆卸货后,引导至原路返回。物流场地要保持通风、每日定时消毒,对分拣区、装卸区和作业设备每日上下班前后须各消杀1次。

3、人员管理

(1)员工通勤。防范区(低风险地区)之间员工可正常通行,员工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按需使用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车、私家车、网约车等上下班。其他地区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办公或由企业安排专车、租车方式组织员工点对点返岗及返回居住地。对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提级管理,6月1日至10日,继续实施闭环管理,有序组织员工点对点通勤、定期轮换或点式复工,6月11日以后,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做好人员防护。商业类企业应组织所有上岗员工做好“1+1”核酸检测工作,即每天上岗前1次抗原+1次核酸,循此往复;其它重点岗位员工另有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测。工业类企业及其他商贸类企业,应组织好所有上岗员工做好“2+1”核酸检测工作,即每日上岗前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每两天一次核酸检测。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应通过培训上岗等方式建立安全稳定的采样队伍。企业应制定员工上岗防护标准和进入场所的外部人员防护要求,明确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隔离服)、面屏、手套、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具的穿戴规范并严格执行。

(3)减少聚集。企业应积极倡导“错峰办公”“轮换办公”。合理安排就餐,鼓励企业员工分时分散就餐,确保就餐人员保持至少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处置

企业涉疫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划得清、分得开、筛得出、转得走、管得住”的15字工作原则,同时兼顾安全生产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

(1)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应根据预案成立应急专班,人员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络人和具体处置人员,建立企业联系人、所在街镇疫情防控联系人、主管行业部门联系人的协同机制,加强日常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

(2)设置隔离区和观察区。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和人员规模,除经营区域或办公区外,划设一定比例的临时隔离区、观察区以及入口处观察等候区。各区域间的卫生设施、垃圾堆放区均应独立隔开,不应混用,切实做到区与区划得清。

(3)加强检测异常处置措施。企业员工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镇防控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异常人员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区并佩戴N95口罩,同时初步排摸相关密接人员,一同采取临时隔离措施(不与检测异常人员同一空间)。发现随申码为红、黄码的外来人员时,应立即报告属地街道镇防控办,协同做好后续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应立即停止运营,封闭经营、生产场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管控、核酸复核、流调、转运、消杀等相关工作。

(4)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企业应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包括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物资、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面罩、手套、帽子、全套防护服、抗原检测试剂、消杀用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准备。临时隔离区还需提前做好床铺、被褥、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隔离资源储备和调用准备。

(5)落实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企业的各类区域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常态化安全和消防巡查检查。原则上不得临时住宿,若因封闭管理确需留宿,须选用独立楼栋,且室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停放或充电。同时,应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1、切实压实四方责任

(1)各类商贸类企业、工业企业和园区要压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疫情防控要求和行业疫情防控指引,认真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无疫单位”创建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诺,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与“无疫企业”、“无疫商圈”、“无疫园区”创建工作。

(2)企业员工要压实个体防护责任。严格执行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制度和要求,切实履行员工个人防护安全承诺,落实个人疫情安全防护的各项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穿戴各类防护装备,做好个人防护,保障自身安全。定时做核酸检测,按规定扫场所码等。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处置、流调等相关工作。

(3)各街道、镇要压实属地兜底责任。各街道(镇)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与企业的日常联络沟通对接机制,把好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备案关。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并组织开展日常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发生疫情后应组织开展协同处置,加快做好定点救治、隔离观察、人员转运、流调溯源、环境消杀、采样检测等工作,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4)区商务委要压实行业管理责任,按照市、区两级防控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及时制定并发布行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指引,切实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配合属地街道、镇做好疫情处置和流调溯源等工作。指导企业创建“无疫单位”、“无疫商圈”和“无疫园区”。

2、建立协同机制

区商务委、各街道(镇)、各企业要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化支撑,指导企业做好开业前准备。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街道、镇和企业每日将商务领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情况通报区商务委。

3、优先核酸检测

各街道(镇)应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为企业返岗复工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提供必要保障。为闭环管理期间的企业集中住宿场所提供上门检测、移动检测车等便利服务,减少人员流动。

4、加强督导检查

区商务委、各街道镇要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加强自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组织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结合“大走访”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