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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通过上海天地数字商贸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评报告的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200951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7-15 09:48:45
发文字号:
普商务〔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市商务委:
上海天地数字商贸区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958号,普陀区商务委作为其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10号)相关工作要求,综合考量其承载能力、服务能力、保障能力、示范能力等方面建设情况,经初步审核,同意通过上海天地数字商贸区关于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自评报告。
此函。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丁雪晴;联系电话:52564588-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