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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拨付上海誉德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建设资金尾款的函
索引号:
SY69160212202017000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10
发文字号:
普商务〔2017〕2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普陀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7日,区商务委组织人员对2015年认定的第十二批区级技术中心,上海誉德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根据《普陀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普商务〔2016〕23号),以及项目承建单位签订的《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在听取各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情况汇报,审查专项审计等材料以及查验相关研发设备后,同意3家企业通过验收(见附件3)。
根据《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15-02)》,2015年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补贴采取分批拨付方式,首期拨付70%,后续30%待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拨款(见附件2),特提请区财政局拨付上述企业专项建设资金30%的尾款,共计54万元(见附件1)。
特此函告。
附件:
1.对获2015年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建设资金的尾款清算汇总表
2.《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15-02)》
3.验收组意见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