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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报2017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报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16〕90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普陀区商务委会同普陀区财政局对已提交网上和书面申请的企业,对照《通知》所明确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等进行逐一审核,意见如下: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详见附件)的网上申报及书面提交材料完整,基本符合《通知》规定的事项,同意申报。

特此报告。

附件:《普陀区申报2017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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