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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 计划项目区级匹配资金的请示
索引号:
SY69160212202017000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0-23
发文字号:
普商务〔2017〕4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创新)计划〉的通知》(沪经信技〔2017〕406号),市经信委核准我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智能化在船厂部件装焊生产线上的应用研究”项目获支持资金90万元(见附件2)。
按照《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改委等部门修订的〈普陀区企业技术引进、吸收、创新项目支持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普府办〔2009〕87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拟按惯例1:1予以匹配。根据市级资金下达比例,首期支付50%款项45万元,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尾款45万元,区级拨付与市级同步(见附件3)。
具体配套支持情况见附件1。
妥否,请批示。
附件:1. 2017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拟匹配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2.《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7年度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创新)计划〉
的通知》(沪经信技〔2017〕406号)
3.市级拨款凭证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