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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调查上海蚕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单卡业务备案及信息对接情况的回函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贵单位关于上海蚕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单卡业务备案及信息对接情况的协助调查函(沪市监普协查【2021】202104090001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委作为商务领域单卡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对上海蚕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单卡业务进行调查。现就贵单位协助调查事项进行答复:

1、《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明确:单用途卡,是指经营者发行的,仅限于消费者在经营者及其所属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但兑付特定商品或者服务除外。上海蚕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消费卡属于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

2、上海蚕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进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业务备案。

3、上海蚕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进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平台信息对接。

    特此函告。

 

 

 

 

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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