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正在解决

沈丽萍、宋胜利、林毅、郝炳权、徐江海等代表:

首先,感谢您们对普陀区石泉地区居民区周边道路停车问题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普陀区石泉地区管弄路开辟临时错时停放机动车用地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泉路街道社区管理办积极联系对接区建管委和区公安分局,听取会办意见。据普陀区交管中心《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时段性道路停车场的设置)的相关规定,由我街道办事处提出道路停车方案后,经区公安、交通、房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时段性道路停车场相关设施,并派驻协管人员进行收费管理。

同时经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实地调研,管弄路有设置夜间停车的条件,通过增加停车泊位,有利于解决小区内停车难问题,但按相关停车位设置要求,增设夜间停车须安排人员予以收费管理,需要征询小区居民意见。

我们对设置停车位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通过实地勘察,管弄路为单向道路,存在设置临时停车位的可能性。通过走访调研居民区,听取社区居民关于周边道路停车及收费相关意见及看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协调管弄路错时停放机动车有关事宜。

 

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3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