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居委会、相关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今年最新《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居民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提升石泉社区居民对食品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街道食安办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石泉社区食品安全实施计划如下:

一、在社区范围内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传达、贯彻并落实好市、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居委会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食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工作要设专人管理,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三、与市场监管所联合督促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杜绝传染病源,并向其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四、市场监管所督促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度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街道、居委会的检查监督,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

五、发动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做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让广大居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六、利用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讲座及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让居民不断提升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七、要求各食品经营户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苍蝇和病霉生物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八、加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各食品经营户的员工,必须执证上岗。

十、成立“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一站三员”作用,不定期的对社区内小副食店、小饭馆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居民的食品安全。

 

 

 

石泉街道食安办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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