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路街道2017年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2017年03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本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应对发生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障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市、区防汛指挥部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1.2适用范围

石泉路街道所属相关企事业单位需严格按照预案执行。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十防六加强”的原则,把防台防汛的预防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条块结合、严明纪律。抗灾抢险坚决贯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以块为主的组织原则,严明组织纪律,必须服从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拖延执行指挥部的命令。

(3)快速反应、联勤联动。发生灾害时,各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应迅速响应,街道各职能科室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2、基本概况

本街道位于普陀区中部偏东南,与石泉、长寿、曹杨、甘泉、真如、长征等街道(镇)衔接,面积3.53平方公里。街道设24个居委会,1个工作站,户籍人口10万,外来人口3万,属密集型居民区。

街道范围内有中小学12所,泵站3座,有河道——真如港近4000米,河上桥梁5座。有78个居民小区,其中53个非商品房小区,19个商品房小区,6个混合型小区,高层建筑有75幢,多层建筑499幢。另外在旧改中的有铁路洵阳地块和中兴兰凤地块,增加了防台防汛的难度。

重点防护对象如下:铁路新村、洵阳新村、联合居委、兰凤新村、石泉路75弄等。

3、组织领导

3.1成立防汛指挥部

为加强防汛期的领导协调指挥,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街道成立防汛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东风担任总指挥,分管领导金洪涛任常务副总指挥。负责综合协调本区域防汛防台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本街道防汛抗旱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防总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街道的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5)配合上级防汛部门统一发布本市的雨情、风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负责日常的防汛宣传、水旱灾情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等工作;

(6)及时发布防汛防台预警,启动并组织指挥本街道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行动;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资金的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防汛指挥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康晓担任主任。

3.2下设六个工作组

(1)救灾物资、通讯、车辆组

负责:社区管理办

协助:党政办、岚皋粮库

(一)负责抢险救灾器材、物资的调配;

(二)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配安排;

(三)负责与居委、各社区单位的通讯联络工作。

(2)治安保卫,人员安置组

负责:社区平安办、石泉派出所

协助:社区服务办

(一)组织机关干部及公安民警至重点要害部门,下里弄出险地,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二)组织机关干部及派出所民警维护受灾区域的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派出所负责打击灾期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3)抢险抢修组

负责:社区管理办、平安办、房管办、市容绿化所

协助:石泉城管中队、岚皋粮库、西部集团

(一)负责危房抢险及道路、树木的抢险工作;

(二)负责处理灯箱、广告、霓虹灯等高空构筑物出现的险情;

(三)处理严重积水小区的排水工作。

(4)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

负责:党政办、社区服务办

协助:社区管理办

(一)负责受灾居民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的供应工作;

(二)负责救灾抢险人员的食品供应工作;

(三)负责救灾后的善后处理,联系有关单位安排修复及善后处理。

(5)秘书宣传组

负责:社区事业办

协助:社区管理办

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导工作。

(6)医疗救护组

负责:石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协助:社区管理办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急救中心组,处理急救病人;

(二)成立救护队,下居委至灾区现场抢救病人;

(三)负责转移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本街道防汛指挥部听从普陀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度,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普陀区政府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7)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街道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4.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Ⅳ级(一般):蓝色警报启动时,专业单位领导、街道防汛干部值班人员应全部到位;Ⅲ级(较重):黄色警报启动时,街道职能科室负责人应全部到位;Ⅱ级(严重):橙色警报启动时,街道分管领导应全部到位;Ⅰ级(特别严重):红色警报启动时,街道主任应立即到位。

(1)Ⅳ级响应

(一)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防汛办视情向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即本市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4.55米的警戒线)后。

④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 间以下;因汛死亡1至2人等)。

(二)Ⅳ级响应行动

①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办组织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应急联动中心。

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防汛办的要求,协助防汛指挥部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响应

(一)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防汛办视情向有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即本市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本市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35毫米以上,或已达35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4.91米的5年一遇的潮位标准)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⑤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上、3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上、50间以下;因汛死亡3至5人等)。

(二)Ⅲ级响应行动

①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有关情况通报应急联动中心。

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③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3)Ⅱ级响应

(一)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防汛指挥部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政府报告: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5.10米的10年一遇标准)后。

④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⑤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300户以上、10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0间以上、150间以下;因汛死亡6至9人等)。

(二)Ⅱ级响应行动

①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指挥部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做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应急联动中心。

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③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4)Ⅰ级响应

(一)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防汛指挥部报请街道办事处同意,向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即本市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后。

②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60毫米以上,或已达6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后。

③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即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5.29米的20年一遇标准)后。

④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

⑤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房屋倒塌150间以上;因汛死亡10人以上;地铁部分区段严重积水等)。

(二)Ⅰ级响应行动

①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动员全区域居民全力抗灾抢险;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③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④小区内广播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

4.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1)Ⅳ响应防御提示:

(一)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二)小区广播、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三)提醒居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四)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五)通知区市政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六)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七)绿化市容所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八)联系排水系统放水人员和绿化市容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九)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十)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十一)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一)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二)小区广播、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三)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四)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五)联系排水系统放水人员和绿化市容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六)绿化市容所、房地办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七)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八)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3)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一)按照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小区广播、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三)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四)配合检查建设工地是否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了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六)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绿化市容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七)绿化、房地、公路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八)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九)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十)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一)小区广播、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二)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三)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以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四)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五)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六)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4应急措施方案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方便居民住行。对排水不畅,易积水地块及时组织排阻。出现大面积水患及危房倒塌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排险或撤离,减少居民损失,安置好居民生活。严格执行预案,一旦发生灾情,将在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到指挥畅通,将灾情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1)防汛墙设防和抢险方案

一旦发生溃决、漫溢、渗漏等险情,立即组织力量封堵,及时上报区防汛办,要求排水泵站要全力抢排,各专业抢险队伍按指令投入抢险。

(2)排水(排涝)方案

根据防汛防台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一旦出现积水,要采取措施抢排,消防等专业抢险队伍要积极配合。如有险情时,由负责组织落实人员暂时转移方案。

(3)地下工程设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与区民防办、区房管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地下设施的防汛,防止雨水倒灌,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水倒灌,要及时果断处置,按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4)绿化抢险方案

  由于地下管线多、地下水位高、路面较窄等原因,行道树所处的立地条件先天不足,遇台风暴雨容易发生倾倒、倒伏。一旦发生行道树倾斜或倒伏险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防汛指挥部立即联系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实施抢险。应先期到达现场,设置安全警戒设施,并视情决定是否需要电力、燃气等部门到场协助处置;由绿化、市政部门对倾斜或倒伏的行道树截枝、移位或疏枝、扶正种植,排除交通障碍;竖桩绑扎加固,并及时清运修剪下的树枝,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确保良好的市容市貌。

(5)危房抢险方案

危旧房由市房管部门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及时修缮。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街道办事处负责危房居民及时转移,房管、物业管理部门协助。人员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则,争取邻里互助,主要向附近学校或公共设施转移。

转移安置点的安排: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汛期转移安置点为:各居委会的老年活动室等(共24处)、文化活动中心(宁强路33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宁强路25号)。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转移安置点如下:

(一)信安新村137-140号,75户298人,安置点:启星学校,联系人:信仪居委会书记;

(二)石泉路75弄,125户283人,安置点:北海中学,联系人:石二居委会书记;

(三)华池路15-25、35-45号,107户,安置点:光新体育场,联系人:石三工作站书记;

(四)中心村兰凤新村旧改地块。安置点:兰田中学,联系人:联合、兰凤、陆二居委会书记;

(五)铁路新村旬阳新村旧改地块。安置点:光新体育场/洵阳中学,联系人:洵一、洵二、铁路居委会书记

(6)其他

空调室外挂机由石泉路街道房管办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使用检查、及时告知用户检查结果、消除隐患。本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由石泉市容所在设计、制作、安装、维修等方面进行具体管理和质量监督,明确广告经营单位是户外广告安全的责任单位,制订突击检查和经常性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安全检查责任人和维修抢险队伍。

4.5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如遇特大灾害、强台风袭击或特大暴雨,应对危房居住人员、低洼积水地区人员及人防工事地下室人员及时安全转移,救人先救老、弱、病、残、孕妇和儿童。同时加强对民工的防汛减灾宣传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在具体做法上,贯彻地面保地下,楼房保平房,楼上保楼下,就近安全转移的原则。

为确保安全转移有条不紊地进行,人员转移工作必须在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人,按街道《应急预案》中指定的地点转移。

4.6信息报送

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上报所在辖区内防汛防台情况,及时与街道防汛指挥部人员沟通。(电话:62148965)

4.7应急结束

应急警报撤销由市、区防汛办统一发布。

5、后期处置

5.1灾后救助

台风暴雨带来简屋地区大面积严重险情时,危房的抢险,凡是居民住宅,不论是公房、私房,均由房管物业部门为主负责抢险;凡工厂单位的危房抢险工作,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台风暴雨带来大批树木倒伏,严重影响交通,及时和绿化管理部门联系,负责对倒伏的树木及时清理,以保障交通畅通和人车安全。

5.2抢险准备

在辖区遇到特大灾害时,各级部门必须明确抢救人员生命财产的同时,组织力量协同专业抢险队伍、武装部队、消防特种抢险队保护和抢救供电、煤气、自来水、邮电通讯、粮食仓库、重要外经贸仓库、人防地下旅馆、仓库商店及易燃易爆、剧毒特等化学仓库、政府机关、机密要害部门等,应千方百计进行抢救和保护好,尽可能做到小包围。

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交通设施、高空构筑物、霓虹灯、广告牌、玻璃幕墙及建筑工地搭吊、脚手架等,管理部门及单位都要根据各自《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抢险。

5.3调查与报告

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把受灾情况及时反映给街道防汛办公室,由防汛办公室统计后向区防汛指挥部上报。

6、应急保障

6.1治安与医疗保障

治安保卫工作由石泉派出所负责,以最快速度组织公安干警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国家财产及人员生命的安全,维护治安、交通秩序,打击趁灾作案的违法犯罪活动。

医疗救护工作由石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成立医疗救护队、急救站、包扎组,抢救台风洪涝灾害后的各类伤病员,提高存活率,减少致残率,死亡率。医疗救护的原则是以块为主,三级救治,就近转送,救防结合,统一指挥,相互支援。

6.2物资与资金保障

抢险救灾所需器材及车辆,由社区管理办及党政办负责调配。如确无法解决,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向岚皋粮库调用。

 

石泉路街道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