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石泉路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339002017002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16
发文字号:
石办〔2017〕12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机关各科室、各居委会:
为推进落实河长制,完成石泉路街道河道水环境治理目标,根据普陀区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石泉路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东风 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金洪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 金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曹光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 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务生 街道武装部部长
郑 宏 石泉派出所所长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吴 刚 党政办主任
吴慧芳 社区党建办主任
赵 健 社区党群办主任
张晓峰社区服务办主任
李国升 社区平安办主任
缪雪忠 社区发展办主任
章铭珏 社区自治办主任
康 晓 社区管理办副主任
方振华 石泉城管中队队长
虞 栋 石泉市场监管所所长
袁国银 石泉绿化市容所副所长
侯浩明 石泉房管办主任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金洪涛 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副主任:康 晓 石泉社区管理办副主任(兼)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