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石泉路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居委会:

为推进落实河长制,完成石泉路街道河道水环境治理目标,根据普陀区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石泉路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李东风 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金洪涛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 金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曹光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 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务生 街道武装部部长

 郑  宏 石泉派出所所长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吴  刚 党政办主任

 吴慧芳 社区党建办主任

 赵  健 社区党群办主任

 张晓峰社区服务办主任

 李国升 社区平安办主任

 缪雪忠 社区发展办主任

 章铭珏 社区自治办主任

 康  晓 社区管理办副主任

 方振华 石泉城管中队队长

 虞  栋 石泉市场监管所所长

 袁国银 石泉绿化市容所副所长

 侯浩明 石泉房管办主任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金洪涛 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副主任:康  晓 石泉社区管理办副主任(兼)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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