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路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每周与城管执法联系制度
索引号:
无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6-04-29
发文字号:
无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主题类目:
业务
/标准化试点业务
/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在线浏览
来 源:
石泉街道
为贯彻落实《石泉路街道贯彻落实市、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实施意见》,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条块结合、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新机制,拓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范围内容,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为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进一步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拓展,将住宅小区内常见的、不用专业技术即可直接认定的简单执法事项,群众诉求迫切、需要快速查处、相关部门缺乏执法力量的执法事项,以及矛盾突出、涉及多家执法主体、需要集中力量实施查处的执法事项,由街道牵头组织、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具体实施、由公安部门提供执法保障,逐步实现住宅小区城管综合执法全覆盖。以联动联勤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城管综合执法与市场监管、治安、交通等专业执法在住宅小区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由居民区负责对本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准确发现小区内需要城管执法协助解决的问题或事件并上报,形成每周至少联系一次的联系制度。居民区专职负责人员与城管执法联系人进行对口联系,做好联系记录,因地制宜的展开工作。
三、城管联系人在接到居民会的问题或事件上报后,进行协调处理。
四、对简单事项进行快速处理。发现涉及人身安全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案件,居委会在上报案件的同时电话联系街道负责部门管理人员到场,及时上报并留守现场至处置单位到达现场。
五、居委会协助城管执法联系人做好与小区综合治理有关的日常联络工作及其他工作。
石泉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