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积极推动普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业促进区域转型发展的作用,主动服务“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建设,制定若干意见如下。

  一、服务区域“一轴两翼”功能布局

  1、提升创新创业的法律服务环境。鼓励区内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区知识产权、创业投资等相关法律服务,经评估后可给予一定金额补贴。

  2、鼓励律师事务所服务区域发展。鼓励区内律师事务所参与重点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打造武宁创新发展轴、北翼转型示范走廊、南翼滨河开放活力带“一轴两翼”功能布局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经评估后给予一定奖励。

  二、服务并购金融集聚区建设

  3、鼓励参与并购交易。在并购交易活动中,对聘请区内律师事务所而产生的各项服务费用,经评估后可给予一定金额补贴。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争议解决、协调作用,积极参与妥善解决并购金融交易过程中的各类争端和风险事项。

  4、鼓励推进并购要素落地。通过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引进的具备一定规模的并购项目、并购要素落地的,经评估后给予一定奖励。

  5、促进行业集聚。对新落户并购金融集聚区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规模大小,分别一般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对于具有重大创新效应的法律服务功能平台,再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6、鼓励开展并购金融相关的法律课题研究。经认定,按照研究课题级别(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及以下级)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服务区域和谐发展

  7、服务区域中心工作。对积极参与旧区改造、重大项目论证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经综合评估后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

  8、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对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经综合评估后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服务品牌发展

  9、推动法律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从发展规模、专业能力、高级合伙人贡献等方面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对区域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每年给予50%-70%的专项补贴。

  10、吸引高层次法律人才集聚。引进并购金融、创业投资、知识产权等本区急需紧缺领域具有高端专业才能的优秀律师,经审核认定,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对入选我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的法律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并列入区“三才”培养开发计划;对市区重点扶持的或其它急需引进紧缺律师人才的律师事务所,经主管部门评估申报,并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相关政策。

  11、奖励优秀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对获评全国、市级荣誉或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市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后备人才的律师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其他

  12、区司法局负责本意见的受理实施。

  13、本意见所涉并购金融政策,由区司法局会同金融办、长风管委办认定;所涉新设机构的政策,由区司法局会同投资办认定;所涉人才政策,由区司法局会同人社局认定;所涉区域经济社会综合贡献度的政策,由区司法局会同财政局认定。

  14、本意见由区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15、除律师行业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业需经有关部门综合评估认定并专门研究后,方可适用本意见。本意见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两年。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