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普陀区法律服务收费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示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 司法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对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司制〔2016〕15号),区司法局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了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抽查事项为法律服务收费情况,抽查比例为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的10%,随机抽取10家律师事务所、1家公证处和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为被检查机构。2018年8月27日至9月20日期间,对12家被检查机构执业场所开展实地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

二、抽查对象

依法获准设立的、所在地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三、抽查内容

此次抽查重点了解本区法律服务行业是否存在收费不透明不规范、私自收案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抽查内容如下:

(一)收费相关事项公示情况

通过现场查看法律服务机构收费相关事项公开、公示情况的方式,对本区法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

(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知悉收费标准情况

通过现场询问的方式,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法律服务收费相关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了解、掌握情况进行抽查。

(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通过现场抽取、审查卷宗等方式,对法律服务案件收费情况进行抽查。

四、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3、《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五、抽查总体情况以及结果分析

通过检查发现,本次被检查的法律服务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相关收费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也能够知悉,但仍存在票据归档不规范、收案登记不及时、卷宗保管不规范等问题。

六、抽查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及时整改,相关整改情况,我局将跟踪督促。

特此公示。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