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1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pt.gov.cn/gb/shpt/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司法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7269。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本区司法局在履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本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区司法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1年底,本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区司法局已于2008年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夏宝元任组长,副局长朱伟琴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调研制度、领导干部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度、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制度。开设了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在部门特色栏目内,增加五个板块:工作动态(主要反映我局及街镇司法所工作情况)、普法园地(主要反映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法律常识、学法情况)、人民调解(主要反映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的范围、内容、方式等内容)、矫正帮教(有关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政策、指南等)、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条文)。并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进行编制、报批、备案。编制了指南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司法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1 年底,司法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3条。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8.33%; 业务类信息11条,占91.67%。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区司法局主动公开范围有以下三个方面:

  1、 机构职能方面:(1)机构概况;(2)机构领导;(3)内设机构。

  2、 规划计划;

  3、 业务方面:(1)办事指南;(2)公证;(3)律师;(4)法律援助;(5)规范性文件;(6)工作动态、总结。

  本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共8份,它们是:《普陀区司法局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普陀区律师业务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的实施意见》:《关于迎接民主评议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普陀区司法行政系统接受政风行风“重点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聘请普陀区工商业联合会顾问的复函》;《关于组织律师学习<关于提讯、会见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的工作规定>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公开途径利用普陀区政府政务网站。

  本区司法局开设了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在部门特色栏目内,增加五个板块:工作动态(主要反映我局及街镇司法所工作情况)、普法园地(主要反映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法律常识、学法情况)、人民调解(主要反映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的范围、内容、方式等内容)、矫正帮教(有关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政策、指南等)、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条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司法局2011年公文类政府信息(有文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件,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司法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29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291次,当面咨询接待5002次,网上咨询4次。本区司法局201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62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个人事务(单位日程安排)、普陀新闻、最新简报、电子公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司法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区司法局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本区司法局制定了19项工作制度,定期更新办事指南。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平时虽然能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做到更新网站信息,但在第一时间更新还有待改进。

  针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照《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将在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33.33%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7

  受理申请总数

  条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500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291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62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